立項情況
本課題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課題主旨
課題成果認為,導致國企治理結構畸形化的因素既有經濟方面的,也有非經濟方面的,對國企治理結構畸形化的成因必須進行多學科的解析。
首先,國企委托代理關系的多層次性、行政性與虛擬性特點,使其在許多方面不符合代理理論對治理主體、治理客體和治理機制的內在要求的,這勢必會影響到國企治理結構運行的狀況與效率;不完全契約理論強調企業應該是一個契約性存在以及企業治理主體保持多樣化的道理,但國企從來就沒有被視為是一種契約性組織,從而其治理中出現主體單一等畸形化問題;國企在權益資本、債權資本產權關系上長期存在著扭曲、畸形的性質,與西方資本結構理論關于資本結構作用于企業治理結構的基礎和機理從根本上背道而馳。
其次,從政治學方面解讀國企治理結構畸形化問題的邏輯:國企是一種“經濟+政治”的復合組織,具有雙重屬性;再次,在文化學方面,目前國企處在一個治理文化從傳統到現代的轉型進程中,不能形成對國企治理主體、客體與機制等方面的支撐作用;在法學方面,現行法律的缺陷使國企治理結構畸形化有其“法定”原因。
課題成果就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建設提出了新的觀點和對策建議。
課題組成員
深圳市委黨校沈天鷹教授主持本課題。(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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