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及時發現報案未受經濟損失
本報訊記者伊曉霞、何曉晴通訊員陳春敏報道:2004年8月12日,民生銀行廣州分行白云支行柜臺人員在處理一些商業匯票時發現可疑,誰也沒想到,這名員工的細心,竟然牽扯出一樁詐騙案,并及時挽回3億元的經濟損失。民生銀行白云支行收到的票據是商業承兌票據,有專業知識的人就會知道,與銀行承兌匯票不同,商業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的,也就是說是企業間做出的商業信用。而這些票據卻已經由天津農信社進行了貼現,這使柜臺人員頓生疑點。疑點之二是,既然是商業匯票,就不應該蓋銀行的章,即使是銀行的章也應該是專用章,而不是像上面已經蓋的民生銀行白云支行的“行政公章”。疑點之三就是,這個“行政公章”與該行現行使用的公章不符,竟然是個“假章”!柜臺人員發現這一問題后,白云支行立即進行核查,斷定匯票根本不是該行出具的,于是立即向當地銀監局、公安局和總行報案。民生銀行廣州分行報案之后,廣州方面也與天津警方取得了聯系。經兩地公安機關偵察發現,這起案件是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范某操縱的商業承兌票據詐騙案,廣州分行白云支行原副行長凌某涉嫌參與了詐騙案。萬幸的是,這起案件并沒有引起任何經濟損失。民生銀行廣州分行有關負責人昨天向記者透露,假匯票貼現之后所得的3億元人民幣哪都沒去,竟然被駿鵬置業又實實在在的存到了白云支行。當公安機關凍結這個銀行賬戶后,發現上面的資金沒有任何被“揮霍”的跡象,共有3.5億元,反而比貼現金額還多出5000萬。因此,不僅是民生銀行,涉及到案件中的其他銀行也沒受到一絲經濟損失。凌某就是白云支行副行長凌敏,在這起案件中,他實際上起到的作用就是利用自己的身份為駿鵬置業做了擔保。公安機關目前把這起案件定為“范某商業承兌票據詐騙案”,是刑事案件,而不是某些媒體所稱的“民生銀行虛假票據詐騙案”。民生銀行廣州分行負責人昨日表示,凌敏只是個人行為參與詐騙。民生銀行有效的風險防范和內部管理制度,使得凌某作為支行副行長并不能在詐騙案中有所作為———根據該行的規定,所有公章都由辦公室保管,即使是行長也不能行使個人權利拿到公章,這使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范某只能假刻民生銀行白云支行的行政公章來行騙。目前此案仍未結案,據民生銀行廣州分行介紹,在白云支行報案后,凌敏及時向廣州公安部門自首,目前在天津刑事拘留中,至今未查出任何經濟問題。
(穗風/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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