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訴眼鏡直通車”案昨開庭“姬龍雪”眼鏡是否假冒偽劣產品及上海海昌公司是否具鑒定資格成激辯焦點,4月21日宣判
本報訊記者施建實習生丘慧美報道:昨天下午,消費者蔡某訴“眼鏡直通車”售賣假冒偽劣產品案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原告、被告雙方在對簿公堂時就蔡某在“眼鏡直通車”購買的“姬龍雪”眼鏡是否假冒偽劣產品以及上海海昌公司是否具備鑒定資格
兩大焦點問題展開激烈辯論。由于雙方分歧很大,無法調解,法庭表示將于4月21日宣判。
昨天,原告代理人、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帆在庭審時表示,消費者蔡某此前在“眼鏡直通車”購買的一副“姬龍雪”眼鏡是假冒偽劣產品,并且出具了上海海昌隱形眼鏡光學有限公司出具的鑒定書。該鑒定書從真假“姬龍雪”8022眼鏡在腳板、腳頭、腳套、鼻托等方面的比較出發,認為蔡某購買的型號為8022的眼鏡為假冒品。原告代理人提供的證據還顯示,上海海昌公司系原產法國的“姬龍雪”眼鏡在大陸地區的獨家代理商。
對此,被告代理人、“眼鏡直通車”助理巫秋平在庭審辯論時表示,“姬龍雪”品牌屬于法國,產地是日本,工作人員由于疏忽,誤將產地混淆。這一疏忽誤導了消費者,但并非原告所說的假冒偽劣產品。而且,被告從未隱瞞工作中的瑕疵,并已在媒體上發布致歉公告的形式向公眾致歉及承諾依法賠償。
雙方激辯的另一焦點就是上海海昌公司是否具有鑒定資格。原告方面認為,上海海昌公司是“姬龍雪”在國內唯一的經銷商,鑒定結論完全可以做為證據使用。而被告方面則認為,上海海昌公司并非“姬龍雪”品牌的所有人,只是代理經銷商,無任何鑒定資格。
在法庭上,被告代理人、“眼鏡直通車”助理巫秋平表示,起訴“眼鏡直通車”的原告蔡某系“某商會會員企業的一位員工”,且該案與此前“眼鏡直通車”敗訴的案件代理律師來自同一律師事務所,因此,稱該案是一次有組織、有預謀的策劃事件。原告代理人、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帆則否認了上述說法,認為兩個案件沒有關聯,而且,此案的標的不大,其意義在于增強消費者的法制觀念。(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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