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相繼聯合發布公告,于2004年5月1日對采用野生蟒蛇皮制作的二胡實行標識化管理。至2004年12月31日后,所有生產、銷售、使用蟒蛇皮的二胡必須實行標記,每把二胡須附帶一枚由國家林業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發的與二胡琴筒上所刻編號相同的“二胡收藏證”。國內所有以野生蟒蛇皮為二胡原材料的民族樂器生產企業、銷售單位、使用單位及個人將納入此公告管理范圍。這意味著國家林業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聯合對民族樂器中使用野生蟒蛇皮原料的樂器實行專用標識管理制度。
對野生動物產品實行標記管理,有利于規范野生動物產品經營利用行為,便于管理和執法。到目前為止,國家林業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先后聯合發布公告,確定了四批標記試點企業,樂器行業共有38家生產企業及36家工作室被列為二胡定點生產企業(詳見附件)。
作為傳統民族樂器的二胡,具有悠久的歷史,被國內外眾多愛好者所喜愛,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對外交流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國外友人前來中國學習我國的二胡民族樂器,對于弘揚中國民族音樂藝術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胡的生產與野生動物-蟒,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據了解,我國生產的二胡的琴皮,大多仍以蛇皮為主要原料,二胡多用的是蟒蛇皮,京胡通常用烏梢蛇皮。
蟒蛇棲息于熱帶及亞熱帶的森林中,在我國主要分布于云南、廣西、廣東、福建、貴州、海南等地。由于長期以來,因過度的開發利用導致野生資源減少,蟒蛇的食物越來越少,加之產區大量捕殺,蟒蛇的野外生存數量極少,已被列為國家—級野生動物保護名錄。
近年來,隨著民族音樂繁榮和素質教育深化,國內外對二胡的需求量有了成倍的增長,從而帶來對蟒皮資源巨大需求,由此而帶來“發揚民族傳統文化”和“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突出矛盾。
如何解決這一突出矛盾,國家林業局于2004年出臺“關于野生動植物可持續發展指導意見”的八條措施,對民族樂器二胡等產品,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即:大力推行野生動植物產品專用標記制度,通過統一標記管理措施予以市場準入;對列入54種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分期分批納入標記管理范圍,通過上述措施,最終全面實現野生動植物產品的專用標記制度。
業內人土介紹,作為二胡重要組成部分的琴皮的用皮相當講究,一整條健康的好蟒皮,最好用的只有5-7張皮,而一條4-5米長的蟒皮最多也只能做12把二胡,其中精品胡琴僅能做3把至4把。目前,國內二胡年產量約為40萬把,如以每張蟒皮做12把二胡推算,那么每年至少要有4萬條蟒蛇橫遭厄運,數字可謂相當驚人。
制作二胡需要大量蟒蛇皮,為了解決企業生產用皮與環保法之間的矛盾問題,近幾年來,民族樂器制作人土一直在探索以其他動物皮膜替代蟒皮,雖然可以替代,但其音質仍不如使用蟒皮,至今仍無更好的替代品。目前,國內也正在積極研制人工仿造蟒皮,聲音接近野生蟒皮聲音的制品,可以改善中、低檔二胡的音色。
從保護野生動物的角度講,解決二胡生產用皮最好的辦法就是走養殖之路,雖然投資很大,但對以野生動物為生產資源的企業來說這是必由之路。但有關人士對此表示擔憂,目前我國蛇的人工養殖技術尚未成熟,死亡率極高。
業內人士指出,國內應加快蟒皮的高科技研究工作,實現人造蟒皮產業化,并積極研究野生蟒的人工培育的可能性,實現野生蟒的人工飼養,以此才能使二胡這一中華民族的寶貴文化藝術在保護野生蟒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過程中,得到繼承、發揚、光大,真正達到“蟒和二胡都得到保護”的目的。信息來源:中國樂器協會網、《中國樂器》(信息來源:中國輕工工藝進出口商會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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