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國美電器公司將北京市民郝某起訴至市第一中級法院,起因于郝某個人用與其“拼音GUOMEI及圖”商標近似的拼音“guomei”注冊了www.guomei.com網絡域名。日前,該案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國美訴稱,“拼音GUOMEI及圖”和“國美電器”是國美電器公司的注冊商標,郝某未經許可,擅自將與“拼音GUOMEI及圖”商標近似的拼音“guomei”作為網絡域名申請注冊使
用的行為構成對其馳名商標的復制,被告郝某對“guomei”商標、商號不享有任何權益,而且沒有注冊、使用的任何正當理由,其在網站上明確標明“此網址可轉讓、出租或發布廣告”,證明其注冊該域名的行為是惡意搶注。
原告國美認為,被告這種惡意搶注的行為是借依附于原告馳名商標上的良好聲譽,提高網站的訪問量,以實現其轉讓出租獲得不當高額利益的目的,被告的行為淡化了原告的馳名商標,侵犯了原告“拼音GUOMEI及圖”及“國美電器”商標馳名商標專用權。
北京國美電器公司請求法院認定“拼音及圖GUOMEI”及“國美電器”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2.4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在審理中,被告人郝某提交證據并答辯稱,www.guomei.com網絡域名的現持有人是他人,該案與其無關。
此案將擇日宣判。
(范紅萍)
《市場報》 (2005年04月19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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