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為了招商引資,可謂“高招”迭出。某地政府不久前就對外來投資者拋出了誘人的條件:凡在當地投資500萬元以上者即可持有“綠卡”,在當地享受“超國民待遇”。而持“綠卡”者一旦出現違章、違規行為,在有關部門的關照之下還可以一路“綠燈”放行。
以行政方式推動招商引資,這種方式作為招商引資的重要經驗已有多年。一些地方政
府“媚商”,其實正是這種“行政推動”的必然結果。各地在“筑巢引鳳”的口號下,在地價、廠房租售價格、稅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優惠政策,很多地方突破了國家土地、稅收法規及中央政府相關政策。這樣的“顯性成本”最直接,也最便于計算。但可怕的是,當招商引資中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不太奏效時,有些地方開始讓與特權。浙江一位私營企業家曾說,他在中部某地投資上千萬元后,被當地政府授予“榮譽市民”稱號,享有交通違規免予處罰等特權。這些“特權”的成本是無限的,一旦被制度化,必將造成階級的對立和分化。
“媚商”的背后,不僅僅是不正確的政績觀在作祟,筆者以為,更是傳統“萬能政府”的慣性使然。中國在由傳統計劃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的轉變過程中,由于市場發育不成熟、法治不健全以及制約國家的社會力量不夠強大等現實性原因,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手段在市場經濟建設中必不可少。可是,這種“行政推動”的后果之一就是國家權力滲透到了商業活動中,一些企業也利用自己與公共機構的特殊關系,在許多方面獲取額外的“投資特權”。政府權力與市場的相互滲透,雖然一段時間內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但卻因此而扭曲了市場規則和價格信號,從而導致市場失靈。
有學者認為,政府在不直接干預經濟的前提下以經濟交易中第三方的角色出現時,才會有一個好的現代市場經濟。因此,從這個意義上,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最大的作用應該是改善投資環境,而不能是用“看得見的手”向投資者沒有原則地“獻媚”。(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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