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經濟時報》報道,截止2004年,越南工業區和出口加工區共聘用了約160萬名越當地員工,其中,女員工占62%,18-35歲年齡段占90%。由于投資項目主要集中在紡織、縫紉、制鞋、電子安裝等輕工行業,較適合工作耐心、細致的女員工。但是,不少國內企業和外資企業為了追求利潤,利用政策漏洞違范工資規定,違反勞動合同條款規定等現象。據越南勞動、榮軍和社會部調查,為了追求利潤,外資企業以各種辦法逃避責任,致使越當地員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在工業區、出口加工區企業工作的員工大部分是來自農村
,文化水平低,知識面窄,缺乏政策法律常識,一般只關心與雇主簽訂合同的時間長短,而忽視了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有的企業以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短為借口,經常故意延長工人的試用期,托延簽訂勞動合同,隨意對員工進行紀律處分和開除,為了節省資金不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致使大多數員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據越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在工業區企業工作的越南員工月平均工資為60萬-70萬越盾,外資企業為80萬-100萬越盾。由于近年來市場物價上漲、通貨膨脹因素,越有關部門認為,此工資標準偏低。因此,越計劃投資部和勞動榮軍社會部將對此問題進行研究和調整。為使工業區內的企業嚴格執行勞動法有關規定,越主管部門提出將對企業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盡快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必須建立完整的勞動協議,嚴格執行勞動法有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企業執行勞動法的監督和檢查。當地政府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年度檢查、監查該地區企業執行勞動法情況,采取積極措施,努力克服薄弱環節,按規定嚴格處理違規企業,監督企業嚴格執行勞動法,保障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
(信息來源:駐越南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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