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業經營 繞不過去的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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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3日 11:01 證券時報 | |||||||||
按照原定議程,《證券法》修訂草案可能于4月中旬送審。本次證券法修改將涉及許多重大問題,最有可能的是突破分業經營問題,這意味著限制中國金融業混業經營的法律障礙有望得到解除。 混業經營是目前國際金融市場的主流,隨著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聯動性的增加,金融混業經營將是大勢所趨。因此,推進我國金融混業經營是十
混業經營是應對金融開放的需要。我們現在正處于加入世貿組織的后過渡期,2006年我國將對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人民幣金融業務,以混業經營方式為主的跨國金融集團公司將從各種渠道分別進入中國的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 混業經營是金融創新的需要。隨著創新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業務的不斷涌現,銀行、證券、保險各業之間交叉和融合的趨勢越來越明顯。目前廣泛推行的“銀證通”、投資連結型保險,以及正在緊鑼密鼓籌劃的銀行設立基金公司和資產證券化等,均有混業經營的痕跡。 混業經營也是增強銀行盈利能力的需要。目前銀行存貸款增長趨勢減慢,利差收益遞減,特別是開放式基金的推出已對銀行的存款業務產生較大的沖擊。而分業經營導致商業銀行形成以利差為主要收入的收入結構和資產結構,無法通過業務多樣化分散經營風險。實行混業經營,則可使商業銀行形成眾多利潤增長點,優化業務收入結構,實現風險載體多樣化和風險分散化。 混業經營還是市場競爭的需要。分業經營容易形成一家或幾家金融機構在某一業務領域的壟斷,這有悖市場經濟的自由競爭原則,也會損害金融運行效率,不利于增進金融消費者的社會福利。實施混業經營,金融機構將拓展新的業務領域,打破原有的壟斷格局,增強金融競爭,提高服務水平。 目前,工行、建行和交行已經獲批試點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這將對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也表明金融混業經營這扇大門已經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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