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自治區纖維檢驗局局長高英杰介紹,作為我國羊毛生產主要省區的內蒙古亟待在羊毛市場推行第三方公證檢驗制度,建立完善的羊毛市場準入制度,提高羊毛質量和農牧民銷售收入。
2003年,國家正式出臺《毛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對纖維、棉花、山羊絨等三類產品實行第三方公證檢驗制度。所謂第三方公證檢驗制度,就是指買賣以上三類產品時,由國
家指定的纖維檢驗等相關部門作為第三方進行公證檢驗,確定產品等級,為買賣雙方提供科學的價格依據。
據高英杰介紹,內蒙古年產綿羊毛7萬噸,每年貨值近3億元。然而由于沒有全面推行第三方公證檢驗,大量羊毛并沒有按照嚴格的標準等級進入市場,高、低質量的羊毛以較低價格混合出售,所以全區農牧民實際每年銷售收入不足2億元。
高英杰告訴記者,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有三個方面,一是混收混售。對細羊毛、改良毛、土種毛等三類不分等級進行收購和銷售,導致高等級毛混同于低等級毛,優毛不能優用,優毛得不到優價。二是不按凈毛公量結價,容易出現摻雜摻假的銷售現象,羊毛市場難以實現公平交易。三是內蒙古現在的羊毛經營體制與現代市場經濟的標準化、規范化、規模經營極不適應,使一些生產高檔羊毛產品的企業不敢涉足該市場。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可行辦法,確保全區羊毛市場全面推行第三方公證檢驗制度,充分發揮內蒙古羊毛資源優勢,增加農牧民收入。(信息來源: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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