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頤
有一本叫作《仆人》的書,是教人管理方法的。書的作者杰姆·享特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故事主人翁約翰任職于一家知名的玻璃廠,是廠內最年輕的總經理,帶領逾500名下屬
,薪資優厚。本來一切相安無事,但后來約翰的生活漸生問題,工廠工人醞釀組織工會對抗資方,子女對他不尊重,衍生一連串家庭問題,弄得約翰終日愁煩,寢食不安。于是,約翰決定離家幾天,到修道院安靜下來,反思事業及家庭問題。在那卻遇上一位“高人”———曾使某航空公司起死回生的企業家,對方在一周內將嶄新的管理觀念悉數傳授。最后,令約翰立志重新做一個好人,并成為一位新的領導者。
我們都習慣稱自身高層的人為管理人,那位“高人”卻指出人無法管理其他人,只能管理貨品、產品或自己,人只能去領導。因此,管理人首先要將自己重新定位為領導人:“領導是一種技能,用來影響別人,讓他們全心投入,為達成共同目標奮戰不懈。
企業領導人需要影響別人,讓人服從,但不能缺乏威信。大權在握,一些管理人便自忖權力,命令屬下按他的意愿行事,甚至用一些如“你若不干,我便開除你!等威嚇式的語句。“高人”指出這只是權威,利用權力不顧他人意愿行事的都不是出色領導。領導要求的威信,是運用影響力,讓別人心甘情愿地照著你的心意行事。
以威權壓人,只會令下屬臣服一時,長久下來,累積眾多不滿的員工必會伺機反抗。別忘了,領導是通過別人來完成工作的。要取得成功,便要將工作及人際關系一并處理,其中一方不能兼顧,效果往往不佳。
約翰的工廠員工組織工會,便是領導人過分注重工作效益,忽略人際關系的結果。
“高人”提出,要與企業內的“CEO”有著良好關系。這個“CEO”并非大家熟悉的行政總裁,C是customers(顧客),E是employees(員工),而O則是owner(老板/股東)。
要跟“CEO”維護良好關系,“高人”認為得“打破成規”,改變固有觀念。一般人認為管理層或行政總裁應高高在上,以上對下,威權式的管理方法才奏效。他卻認為正相反,要將領導者的地位放到最低,如仆人般全心伺候“CEO”:“領導并不是高高在上、發施號令,指揮下面的部屬,而要服侍、侍候、推已及人。”
或許,作為管理層或行政總裁的你,一定心里嘀咕,我努力良久才能攀升至高位,為何還要服侍員工?想不明白這一點,你手里的權力,就不會在員工心中帶來威信。
《市場報》 (2005年04月12日 第二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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