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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出口商下月可辦出口退稅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2日 12:55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試行)》,并將從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

  該《辦法》明確,有三類出口商符合規定可以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包括對外貿易經營者、沒有出口經營資格委托出口的生產企業、特定退(免)稅的企業和人員。《辦法》明確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權在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含本級)稅務機關。對出口
商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經省級以上(含本級)國家稅務局批準,可停止其6個月以上的出口退稅權。黃宙輝 魯儀詩

  (侯穎/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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