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上漲對石油生產國和進口國的經濟都產生重大影響,但石油進口國更直接受到油價上漲的影響。突尼斯雖然出于賺取外匯需要出口所產石油,但仍需要進口大量成品油,其能源收支連年逆差。為改善能源收支赤字,從2003年起,突已經開始采取了能源控制政策。近來面對油價飆升帶來的重重困難,突政府召開能源會議,討論能源問題,制定新的國家能源控制戰略,以維持突年均5%的經濟增長率,減少油價波動對國民經濟產生的負作用。
新的能源控制戰略將建立在四項基本原則基礎上。
首先,動員消費者減少能源消費,將能源消費量控制在合理水平上。根據這個原則,生產企業在進行合理的論證后將能源消費量減少20%,對居民家庭也采取同樣政策。政府機構也被要求減少20%的能源消費量。
第二,鼓勵消費天然氣,以免動用外匯購買價格居高不下的石油。但由于目前天然氣管道網僅開發了50%的供應能力,天然氣供應還存在一定困難。
第三,開發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突已同外國合作者制定了再生能源發展計劃。
第四,調整油價,保證國家財政平衡,保證國家經濟正常發展。調整油價將考慮居民承受力,保護消費者購買力。
為推行新能源控制政策,突還將采取配套措施,如建立一個特別基金支持與能源控制有關的投資項目、監督國營和私人機構能源消費、長期宣傳節約能源等。為具體實施新能源控制政策,突有可能就能源控制制定相關法律。
駐突尼斯使館經商處
2005年4月8日 (信息來源:駐突尼斯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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