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記者 郝亞超/文
日前,在“國有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國際論壇”上,全球企業法律顧問協會中國事務委員會委員呂立山就中國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問題發表了看法。呂立山和他的同事們根據公開資料對中國100強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進行了分析,給每個企業都評了分。呂立山還將對中國100強企業的風險評分和財富100強企業(多數位于美國)的評分進行了比較。
中國企業的法律風險比歐美公司低
財富100強企業的法律風險最高值為150分,最低60分,中間值為100;而中國100強企業的法律風險最高值為97分,最低為16分,中間值是42分。而歐盟公司的風險中間值在70分左右。
這表明,中國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比美國公司低得多。為什么會這樣呢?
“因為在其他國家內,法律通常要復雜得多,而且在歐美國家內,法律權利的行使和救濟措施的執行要主動積極得多。在這些國家內,法院系統較為完善,具有更大的權威性,而且將爭議提交法院解決已形成一種文化。”呂立山解釋說。
因此,對于一個未上市的、在管制性不強的行業內的傳統國有企業,如果其所有業務都是在國內進行,并且對知識產權的依賴性又很低,那么該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
而對一個境外尤其是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如果其多數采購和銷售業務都是在境外進行,又處于一個管制比較嚴格的行業,且對技術和知識產權的依賴性很高,則其面臨的法律風險要高得多。
不過,呂立山提醒說,一個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的高低,本身并不是一個正面或負面因素,也并不表示由于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該企業一定會遭受實際的經濟損失。法律風險評分只是用來描述企業運作的法律風險環境而已。但是,這有助于企業進行更有效的防范。
組織形式、行業、采購和銷售活動發生地、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活動的性質、對公司進行監管的機構所屬國家和地區,這些都是評判法律風險高低的標準。
“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風險最高,因為它要遵守索克斯法案的相關規定;制藥和生物技術業受到很嚴格的監管,通常會面臨很多知識產權問題,法律風險高;從境外購買原材料和配件的企業會面臨外國供應商破產、違反合同等問題,在國外銷售產品的企業也會面臨反傾銷、產品責任訴訟以及經銷商的爭議等等,法律風險也高。”呂立山特意舉了一些例子來說明采納這些標準的依據。
中國企業法律費用低于歐美
同樣,根據路偉律師事務所的調查,中國企業所支出的平均法律事務費僅占企業總收入的0.02%。與此對應的是:美國企業的法律費用標準基本是企業支出的平均法律風險費用占總收入的1%。
呂立山得出的結論是:美國公司法律風險環境中間值是中國100強企業中間值的2.5倍,但美國公司投入到法律事務管理方面的費用卻是中國公司的50倍。
“現在是采取行動的時候了”——呂立山向中國的企業們提出建議,他認為,隨著中國公司的不斷國際化,其所面臨的法律風險還將增加。“貴公司的總法律顧問應幫助高層管理人員防范和處理這些風險”。
<法律顧問信箱>
什么是企業法律風險
企業法律風險是指企業所承擔的發生潛在經濟損失或其它損害的風險,它的種類包括:經營性損失(收益或利潤損失、成本或責任增加等);民事索賠、判決或裁決(包括辯護及和解費用);行政或刑事處罰或制裁;企業資產(包括有形和無形財產)受損;商譽受損;其他損害。
造成上述損失和損害的原因包括:企業違反相關法律;企業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企業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或企業未采取有效措施以獲得、保護或行使其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
企業法律風險的管理原則包括:法律風險的界定及管理失誤可造成企業經濟損失,因此,企業負責人對法律風險的管理負有最終責任。企業負責人是否有效地管理企業法律風險應當作為對其業績考核的一部分。
企業應建立獨立的法律事務部。法律事務部應當協助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管理企業的法律風險。法律事務部由總法律顧問領導,總法律顧問屬于企業高級管理層的一員。總法律顧問應當與企業高層管理部門的其他人員協同工作,共同制訂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戰略計劃,并根據高層管理部門的安排進行審查、更新。相關高層管理人員能否有效地審查和更新戰略計劃應成為其業績考核的一部分。
法律風險因企業所處法律關系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現形式。隨著國內和國際商業環境和法律環境的變化,法律風險也會發生變化。因此,企業應建立現代企業法律治理制度,以使企業各部門及其子公司針對所面臨的法律風險采取統一有序的預防和補救措施,并定期對法律風險和法律風險管理措施的優先順序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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