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政策出臺的腳步聲終于臨近。記者昨天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4月1日起,所購車輛如因質量問題被退回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的可退還購置稅。業內專家認為,這無疑為汽車三包的出臺做好了鋪墊,汽車三包政策指日可待。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意見征求已于1月25日結束。據知情人士透露,本來該規定在“3·15”期間就預備推出,但因汽車企業稱受不了強制性的三包政
策,所以出臺步伐拖延至今。
不過,記者昨天發現,國家稅務總局已于本月起實施的《關于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已為汽車三包的正式出臺和實施做好鋪墊。
《補充通知》規定,對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已納稅車輛,納稅人可到車購辦辦理退稅手續;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的,自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稅款全額退稅。
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咨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通知中該條款的出臺主要是為汽車三包出臺做好鋪墊,解決三包里退換車輛時稅收如何處理的問題。
據了解,《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規定,產品售出后30天內,出現車架開裂、制動系統失靈、轉向系統失靈等產品質量問題時,消費者可選擇退貨,銷售商也應負責免費退貨。此處就是被業界認為汽車三包最吸引消費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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