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每年有100多億港元通過地下保單流入香港保險市場
近期,有關地下保單發展動態的消息再度引起人們的關注。地下保單正在從廣東、福建等發源地向上海、北京蔓延,并滲入內陸省市。
從1990年開始,一些在我國港澳地區注冊的保險公司營銷人員私自進入內地,非法從
事壽險業務推銷活動。這種銷售活動違反了《保險法》、《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具有服務走私性質,因此被稱為地下保單或地下保險。
地下保單對內地投保人和保險業均有較大傷害。據業內人士估計,內地每年有100多億港幣通過這種地下保單流入香港保險市場,占據了整個香港壽險市場1/3的份額、內地個人壽險收入的1/10的份額,其中60%以上出自廣東。近幾年,地下保單似有蔓延之勢,今年年初時,就有媒體驚報,在北京地區每天至少產生40張保額在50萬美元的非法人壽保單。最近又有消息稱,去年上海悄然流向港澳地區的保費可達20多億元,且多出自中高端客戶。另外在湖南也發現了地下保單,據悉,湖南衡陽市目前至少有5份地下保單存在,涉及當地至少兩個千萬富翁家族,涉案保險費支出約32萬元人民幣,保額上百萬美元。由于地下保單在國內不受法律保護,且地下保單或是全部英文或是語言表述上與內地不同,造成購買此類保單者理解條款上的差異,為日后索賠遭拒埋下極大的隱患。
事實上,早在1999年,中國保監會就發出公告,嚴禁海外保險機構非法從事保險及中介活動。2003年,在廣州、深圳、香港、澳門四地的保險監管部門聯席會議上,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書面承諾,對非法推銷境外保單的香港業務員進行有效處理。2004年,中國保監會3次下文對地下保單的不法銷售嚴令整肅。去年上海保監局也召開會議,就打擊地下保單的有關工作進行了部署。
地下保單為何屢禁不止,有關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首先來自內地保險市場的巨大需求。據介紹,購買地下保單的客戶有3類,一是被保險人經商經常往來于內地和港澳之間,確實有購買這種保險保障的需求;二是認為境外保險公司的產品、服務、信用比境內保險公司更好;三是極少數人企圖通過購買境外保單的方式把不合法的收入、財產轉移到境外。同時,這種情況也說明中國保險產品在保障范圍、力度及服務等方面和境外保險有較大差距,地下保單擊中了本土保險業費率和傭金的兩大軟肋,相對地下保單的高回報、高保障以及賠付外幣等優勢,本土保險業傳統儲蓄型保單的回報率已經降至很低的水平,投資型險種的回報率也不盡如人意。且據透露,境外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傭金通常超過八成,一些香港保險機構的壽險營銷員獲得的首期傭金甚至高達100%。對內地保險代理人的誘惑力不小,從而吸引了不少保險代理人兼職為其打工。
從上海地區的信息來看,一些銷售人員組織客戶赴港澳買保險,已成為地下保單規避法律的一種方式,這種保單雖然不違法,但是不少案例已經證明,這些客戶出險時將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地下保單確實隱患無窮。有關人士告誡,首先是法律風險。因為境外保單的保險條款在詞匯、專業術語上與內地有很大差異,內地法律對境外保險公司并無約束力,如果發生理賠爭議,投保人幾乎沒有投訴的機會。其次是理賠風險。境外保單客戶出險申請理賠時,如果理賠資料不能被境外保險公司認可而發生爭議,投保人需要向當地法院起訴,并聘請當地律師;而內地的各種證明未必會得到當地律師的認可,打起官司來耗時耗力,多半可能沒有結果。再則回報難達預期。部分境外保險公司的長期壽險保單的回報率比境內保險公司高很多,而投保人真正得到的實際回報還要取決于保險公司不確定的經營狀況。此外,港澳和境外不少地區保險公司由于經營不善倒閉,而內地投保人對境外保險公司的信息掌握不多,難以作出快速反應。
據悉,監管部門全面圍剿地下保單的行動正在展開。上海自今年1月開始實施一項關于打擊地下保單的工作預案,根據預案,上海保監局聯合各保險公司、保險同業公會,發動上海市民和保險營銷員積極舉報銷售地下保單的行為。一旦發現違法行為,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上海證券報記者朱兆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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