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等媒體近日報稱,歐盟委員會6日公布了對中國紡服產品實施“特保”措施的方針,明確了歐盟啟動紡織品“特保”措施的必要條件、相關程序和措施。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在6日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強調,歐盟公布這一實施方針,只是為了界定在何種情況下歐盟會考慮采取“特保”措施,以增加歐洲和中國紡織服裝產業對相關問題的可預見性,并不意味著歐盟即將對中國有關產品采取限制措施。曼表示,歐盟制定的這一實施方針體現了平衡、透明和以數據為基礎的原則。歐盟在開放市場和實施自由貿易的同時,也要考慮
到成員國的產業利益。此外,歐盟只會在有足夠數據顯示中國對其出口的紡服產品出現了“大幅和持續”的增加后,才會考慮采取“特保”措施。曼同時為“特保”措施進行了辯護。他指出,在早先關貿總協定成員同意取消全球紡織品配額時,誰也沒有料到中國的生產能力會有如此大的提升。此外,如果歐盟允許中國相關產品對其的出口大幅增加,不僅會損害歐洲紡服產業的利益,也會影響包括環地中海國家在內的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同類產業。根據實施方針,歐盟將對從中國進口的各類紡服產品設立預警區,一旦進口數量進入預警區,歐盟將會自行或應成員國政府要求進行調查,并與中國方面進行非正式磋商。歐盟一旦決定采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將為一年,而且可延長。在有效期內,歐盟將對有關產品的進口進行數量限制。不過,根據有關規定,歐盟的“特保”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實施。市場分析人員指出,自今年1月1日全球紡織品配額全面取消以來,中國對歐紡服產品的出口出現了較快增長,歐盟的紡織服裝產業和一些成員國政府對歐委會施加了強大的壓力,要求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不過,該方針只是程序性步驟,并不意味著歐盟會在短時間內實施“特保”措施。(駐英國使館經商處鄭雅蘭2005年4月7日)
(信息來源:駐英國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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