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質量保障體系將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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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8日 04:02 中華工商時報 | |||||||||
據新華社北京7日電 我國將逐步建立政府采購質量保障體系。對不按期供貨、提供假冒偽劣產品、質次價高、以次充好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將對供應商采取切實有效的制約和處罰措施。 這是記者在7日召開的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有關負責人強調,要加強對供應商的履約管理,建立供應商信譽檔案,研究制定供應商違規、違約處罰管理辦法。 要建立供應商的經濟賠償制度,維護采購人的合法權益。重視聽取部門意見,建立跟蹤回訪制度,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征詢部門對采購質量、合同履行、售后服務等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要加強對采購價格的市場行情監測,采取聘請專家對協議供貨中標產品定期進行檢查的方式,解決好中標產品價格虛高問題,維護采購人的利益。 同時,督促各部門嚴把貨物驗收關,采購單位要由專人負責,嚴格審查,出現質量問題,要按照采購合同約定,直接追究供應商的法律責任。對于專業性較強或采購量較大的采購項目,建議各部門委托國家法定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驗收。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要進一步完善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的標準文本,不斷提高招標文件的編寫質量,細化合同條款,增強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的嚴密性。同時,要針對不同采購項目研究制定科學的評標體系,進行評標的試點,減少評標過程中的人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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