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洪
從概念上講,資產證券化就是把某項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的現金流打包,把收益權集中在一個證券頭上,然后按標準化合約銷售給投資者,投資者購買的是這個資產所帶來的現金流。因此,凡是能在未來產生相對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都可以證券化。
從資產證券化發展的歷史看,西產發達國家一開始是金融資產的證券化,是為了解決金融機構的資產流動性問題而進行的金融創新。
但從資產證券化的含義和作用來分析,有收費機制或收益補償機制的基礎設施更具有資產證券化的實施條件。因為基礎設施具有消費的準公共物品性、經營上的自然壟斷性和投資集合性等特點,只要建立了收費機構或收益補償機制,就可預測其未來的現金流;再加上這些項目收益穩定并往往會得到政府的支持,便于完成信用增級,能較為順利地進入高標準國際證券市場融資,而且籌資成本較低。
適合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設施項目包括:收費公路、橋梁等交通項目;水力發電、火力發電、電網建設等能源項目;污水處理、自來水等市政項目;收費有線電視網絡項目等。這類項目不論是已經建成運營還是沒有建成運營的都可以證券化,相比之下,已經建成的項目因為已產生現金流、風險更易預測和控制,證券化后更易受到投資者的青睞。
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本動作過程可概括為五步:
第一步,由投資機構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SPC(SPECIALPURPOSTCORPORATION)。
該機構可以是一個信托投資公司、信用擔保公司、投資保險公司或其他獨立法人。該機構應能獲得權威性資信評估機構較高的信用等級(AAA或AA級),并能成功地組建目標公司。
第二步,專門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證券化的資產對象。
原則上,投資項目所依附的資產只要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能帶來現金收入,都可以進行證券化融資。
第三步,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原始收益人所擁有的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收入的權益轉讓給專門目標公司。目的是使原始權益人的風險與未來現金收入的風險隔離,目標公司只承擔未來現金收入風險。
為確保風險的分離,目標公司一般要求原始權益人或有關機構提供充分擔保。
第四步,專門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證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并將募集的資金用于項目建設或購買被證券化的金融資產。
第五步,專門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或證券化的金融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入量,按計劃清償證券的本息。本息償還完畢,各種合同到期廢止,全部過程結束。
由于發行證券的目標公司一般具有較高信用等級,其發行的證券也自動具有相應的信用等級,因此可以較低的成本在資本市場上募集資金。(全文完)
(侯穎/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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