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實施規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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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6日 13:15 上海證券報 | |||||||||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指導意見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于近日發布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將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該指導意見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基本要求、評估對象界定、業務類型和價值類型選取、專業意見披露和合理使用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近幾年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和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推進,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在我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由于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遠比一般性資產評估業務復雜,存在著評估對象難以確定、評估資料不完整、評估程序受到較多限制等特點。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專家總結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實踐中的成功經驗,針對當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了《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 為保證評估師意見的公正性,指導意見要求評估機構和注冊資產評估師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獨立開展評估業務,獨立進行分析、估算并形成專業意見,不受任何部門、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的影響。 這次發布的指導意見將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分為"以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為目的的評估業務"和"以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為目的的價值分析業務"。其中,引入價值分析業務是在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中對我國現有評估理論和實踐的突破。 在明確評估對象的具體做法方面,指導意見指出,處置評估業務的評估對象通常是用以實現債權清償權利的實物類資產、股權類資產和其他資產;處置價值分析業務的價值分析對象通常是債權資產。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秘書長劉萍指出,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是我國特有的評估業務,在準則制定方面沒有國際經驗可供借鑒。《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是我國資產評估行業在規范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業務方面的探索,將有利于規范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行為,更好地發揮資產評估專業服務在維護金融資產安全、服務金融體制改革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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