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當前經濟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穩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生產資料價格持續大幅度上漲后對下游的傳導開始顯現,煤電油運供應緊張狀況還沒有得到根本緩解,引發價格異常波動的不確定因素較多,物價上漲的壓力仍然很大的情況,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繼續加強價格調控,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把穩定價格總水平作為今年各項價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出臺政策、安排工作均要服從實現今年價格預期調控目標,繼續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實現本地年初確定的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今年各地要繼續嚴格執行“兩條控制線”措施,凡是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月環比超過(含達到)1%或者同比累計連續三個月超過(含達到)4%時,必須暫停出臺省級管理和授權市、縣管理的政府提價項目3個月。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做好價格監測預警工作。要切實加強價格監測,密切跟蹤糧食、化肥、石油、煤炭、鋼材、房地產等重要商品市場價格變動情況,以及生產資料漲價向下游產品價格傳導的情況。要進一步健全價格監測體系,繼續完善價格異常波動的預警和應急機制,重點防范局部地區、個別品種市場價格異常波動。(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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