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地媒體3月31日報道,秘魯外貿協會總經理PatriciaTeullet要求公開秘魯國家競爭與知識產權保護署(Indecopi)關于針對一部分紡織品實施的貿易保護措施所做的報告。她指出,“沒有理由保密。”她表示,該報告具有決定性作用,因此如果部長委員會不能違反報告的精神而決定繼續實施貿易保護措施。根據秘魯國家競爭與知識產權保護署報告所傳遞的信息得出結論,不應該再繼續實施貿易保護措施。對此,她提到了秘魯財經部部長庫金斯基的評論。后者曾經表示不存在解釋保留貿易保護措施的任何傷害事實。她指出,“各位部
長應該按照報告行事,并應該立即取消這個曾經為秘魯提供調查機會的貿易保護措施。”對于秘魯外貿旅游部長AlfredoFerrero所做的“要確定貿易保護措施問題不僅要考慮技術因素還要考慮政治因素”的聲明,PatriciaTeullet表示在貿易保護措施協定中沒有任何一個條款規定在實施該補償性措施時應該考慮政治因素。她表示,“然而,我國法律規定,實施最終貿易保護措施的唯一可能是擁有秘魯國家競爭與知識產權保護署證明進口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傷害的報告。”她補充說,對于貿易保護措施問題所做的決定不應該取決于當前從政治角度是否有利,或者依賴于Camarra是否游行要求實施該措施。她還指出,如果做出繼續實施貿易保護措施的決定但沒有相關的技術依據,我們將面臨一個法律問題,因為如果一個對秘魯出口的外國企業受到影響的話,在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可能會訴諸更加法庭。她提醒說,“在此方面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僅我國有,國際上也有,應該提醒的是,貿易保護措施在我國具有法律效應。”她還說,如果繼續實施最終補償性措施,秘魯將面臨遭受懲罰的風險。她向秘魯CPN廣播電臺發表聲明指出,“貿易保護措施不應該按照政治的標準做出。如果秘魯決定封閉經濟,可以通過其他的渠道進行,但不應該通過貿易保護措施這樣的程序進行。”PatriciaTeullet指出,如果從政治角度考慮保持貿易保護措施,會使我們與中國產生矛盾,該國已經接受我們成為其旅游目的地國,而且預計會帶來一股巨大的投資浪潮。她說,“應該提醒的是,如果實施最終貿易保護措施,我們是在與全世界而不僅僅是中國作對。如果我們準備對中國實施最終貿易保護措施,還不知道中國對我們實施什么樣的報復行為呢。”PatriciaTeullet還表示,圍繞某個我們根本無法競爭的東西糾纏不休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亞洲商品的價格本來就很低。她自問道,“為什么我們的產品價格那么高?為什么那些受影響的產品不能略微降價呢?”她補充說,根據大型倉儲公司提供的數據,銷售利潤低于2%,至少最近三年如此。她強調說,“因此我們這個沒有任何依據的觀點怎么能夠行得通呢?”
(信息來源:駐秘魯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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