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信息呼和浩特4月2日電(記者李云平)據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主任呼爾查介紹,內蒙古自治區日前采取5項措施穩定化肥價格,全力做好今年春耕期間化肥供應和價格監管工作,保護農民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據呼爾查介紹,這5項措施的主要內容為:一是采取價格和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化肥生產。明確對于化肥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并且繼續保留原來對化肥企業的優惠電價政策。另外,今年對尿素產品增值稅要實行先征后返50%的政策。二是對化肥鐵路運輸繼續實行優惠運價,免征鐵路建設基金,促進化肥流通。三是運用財
稅政策,促進化肥進口,控制出口,增加國內市場供應。今年要繼續對尿素、磷酸二銨等主要化肥產品暫行出口退稅政策。四是加強化肥價格監管,維護正常流通秩序。對尿素出廠價繼續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規定從2004年12月1日起全區尿素出廠中準價為每噸1500元,允許上浮10%;碳銨中準出廠價為每噸480元,允許上浮10%。對化肥經營環節實行差率控制,規定化肥經營環節從出廠到零售的綜合差率最高不得超過7%,其中批發環節綜合差率不得超過4%,零售環節綜合差率不得超過3%。五是加強化肥價格檢查,嚴肅查處各種亂漲價行為。
呼爾查表示,內蒙古還將從嚴核定國產磷酸二銨和進口磷酸二銨的出廠價和口岸撥交價,降低零售價。另外要會同自治區財政廳盡快制定自治區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制度。按照國家要求,自治區近日將對化肥企業用無煙塊煤實行最高限價的臨時干預措施,以維護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化肥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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