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金融評論報》報道,澳維生素生產業日前向衛生部提出,希望保護其不受澳美自貿協定中關于專利權條款影響。按條款規定,生產的新藥品應能證明其未侵犯已有產品專利權。美國藥品商希望通過該條款約束澳普通藥生產商。據悉,澳維生素生產行業為此每年將多花費8000萬澳元(約6100萬美元)。
生產商將與政府在近日會晤,希望能達成一致意見。報道說,該會議將成為解決維生
澳醫療保健理事會表示,專利權條款已經遠遠超過了自貿協定的初衷,各類藥品都面臨著多重要求,這嚴重影響了生產商和消費者利益。這是對建立自貿關系的誤解。
按照協定,藥品生產企業履行規定發生的費用最高可達1.8萬澳元,而一旦被發現有違規行為,將被處以最高11萬澳元的罰金。
駐澳大利亞使館經商處
二○○五年四月一日
(信息來源:駐澳大利亞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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