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頻發生的金融大案,引起了人們的深思。盡管這些案犯的作案手法多種多樣,但家賊作案居多似乎是一大特色。特別是前些時,中行大連分行營業部一名叫翟昌平的員工,竟能挪用600萬美元銀行資金用于賭球和揮霍,一個碩大的問號油然升起,偷銀行的錢怎么比掏自家的腰包還要容易?
鄙人已過知天命之年,積數十年之人生經驗,覺得掏自家腰包也非一件易如反掌之事
。未成家之時,父母對我的腰包管得頗緊,生怕亂花亂用;成家之后,掏腰包時得和太太商量了,從不敢獨斷專行。即便到了可掏腰包之時,也麻煩不少。上銀行取錢要排長隊,有一次為了轉一筆賬,可能衣著土了一些,柜臺小姐對著我的身份證左看右看,簽名對筆跡時還搞了兩遍。不過,對這種認真,我很感激,這至少是對儲戶的尊重與負責。
按理,打理銀行的錢是一件責任重如山的事,怎么在中行大連分行那位叫翟昌平的那里,反而比掏自家的腰包還容易。訣竅何在?沒有訣竅!就是鉆空子!什么空子?有制度不執行的空子。非但不執行,還對潛伏的定時炸彈遮掩甚至找替罪羊。如此上行下效,動輒挾巨款潛逃,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哲人培根有言:沒有執行的制度,比沒有制度更可怕。沒有制度,可以制定;有制度形同虛設,一切監管便成空言。看來,銀行改制,要從最初級的ABC做起。上海證券報諸葛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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