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恢復存款限額保護制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1日 11:17 上海證券報 | |||||||||
從4月1日開始,日本將全面恢復"存款限額保護制度"。根據這一制度,如果儲戶的開戶銀行倒閉,無論儲戶存款金額高低,最多只能從存款保險機構連本帶息得到1000萬日元的賠償。這一制度的全面恢復對日本資金流向的影響將會進一步顯現。日本的"存款限額保護制度"最早始于1971年。自1996年起,日本金融體系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日益暴露,包括日本長期信用銀行、日本債券信用銀行以及北海道拓殖銀行等在內的日本金融機構紛紛倒閉,金融體系出現嚴重動蕩。為了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和安撫民眾情緒,避免儲戶競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