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案情重不準保釋 最長可關3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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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12:03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本報綜合報道 佛山市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副隊長黃志潮28日向媒體證實,“張海、祝維沙等人肯定是被抓了,但是祝維沙具體是協助調查還是拘留還不方便跟你說。”同時,黃志潮表示張海一案是重大案件,向檢察院申請逮捕張海還不是時候,并且目前不允許張海提保候審。 據《新京報》報道,從3月24日晚被公安刑事拘留之后,到28日為止已經過了5天,
黃志潮說:“逮捕張海還沒那么快,按照規定我們還有30多天的時間,因為案件重大,張海目前還不可以被保釋。” 面對外界紛亂的有關張海案件的傳聞,黃志潮向記者表示:“張海和祝維沙肯定是被抓了,張海是因為涉嫌挪用資金,祝維沙是什么原因還不方便說。” 同時黃志潮還表示,目前張海一案“是在廣東省公安廳的指導下進行,目前省公安廳和佛山市公安局在共同調查審理”。而記者在佛山市經濟犯罪偵查支隊門口看見許多車牌號是廣州的車輛,刑偵大隊的內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前并沒有出現這樣很多外地部門來我們這里的情況,這兩天這里的外地單位車才多起來,都是來協助調查的。” (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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