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董芳報道 盡管距離歐盟《關于限制在電氣、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RoHS)指令正式實施還有一年多時間,但是留給中國電氣出口企業的調整期卻并不寬裕。據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消息,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將在4月17日至19日特邀請來自歐洲著名企業從事環保和有害物質檢測的專家介紹情況和經驗。屆時國內電氣企業共赴云南昆明探討應對之策。
2006年7月1日起歐盟將正式實施RoHS指令,即在新投放市場的電氣電子設備產品中禁止或限制使用鉛、汞、鎘、六價鉻、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聯苯等6種有害物質。我國眾多企業將受到影響,特別是彩電、DVD、家用電器、信息通訊設備、其它消費類電子產品、電子元器件等生產企業。
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視聽分會的郭小姐告訴記者,目前中國許多企業對歐盟的環保措施及其影響知之甚少或不知從何下手。需要加強與歐洲企業的交流與互動,獲得更多信息,縮小與歐洲企業在認識和實踐方面的差距。了解、學習、探討這個指令的實施對中國企業的影響以及如何積極應對是非常有意義的。
國家信息產業部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運行司官員黃建忠指出,苛刻的指令給了我們難以逾越的壁壘,但并非不可突破。要想突破這個壁壘,我國必須盡快建立自己的法律法規,趕在歐盟相關指令生效之前,完成自己電子產品的“無害化”進程。
“電子信息產品制造者應當保證,自2003年7月1日起實行有毒有害物質的減量化生產措施;自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場的國家重點監管目錄內的電子信息產品不能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溴聯苯或者聚溴二苯醚等。”正在擬訂的《電子信息產品生產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有關要求與歐盟指令同出一轍。也許,制定出相應的方法來提前規范,以互相對接的姿態來突破壁壘,正是一種化被動為主動的明智之舉,也是給歐盟環保難題送上的最佳答案。
《關于限制在電氣、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起,在歐盟市場上投入的電氣、電子設備中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溴聯苯和聚溴二苯醚等6種有害物質,涉及包括交流電不超過1000伏特,直流電不超過1500伏特的8類電氣、電子產品,幾乎涵蓋所有大中小型電子、電氣設備。
目前,很多相關企業對于新指令仍處于關注和觀望的狀態,相對而言,一些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其目標出口市場都是外籍企業家所在國家,在環境和健康要求及標準方面認識水平較高。他們的產品都不在歐盟新指令的“黑名單”之內,早在指令出臺之前,他們已經非常自覺地為企業打造了嚴密的環保白皮書,從生產源頭上限制有害物質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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