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關于組織北京地區申報科技部2005年度“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05年度“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計劃”項目的通知》及
有關規定,現將有關組織北京地區2005年度申報科技部2005年度“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計劃”(以下簡稱“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國際科技合作計劃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則,從國家利益出發,以國家科技發展戰略為目標,支持科研單位和企業參與高水平的國際科技合作。
2、按照科技部通知精神,將實行限額推薦北京地區的2005年度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請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局(總公司),中央在京各部委所屬大學、科研院所及企業(正局級以上單位)根據國際科技合作計劃支持重點和申報條件,結合北京地區的科技發展,在科研機構、大學和企業中征集、遴選和推薦2005年度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在2005年4月19日以前在科技部網上申報及正式推薦函(一式四份)報我委。我委將組織相應的專家對所推薦的項目依照科技部的相關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評議,根據專家評議結果和國家、北京地區科技發展目標和科技部的限額要求正式上報科技部。
3.納入“863”、“973”和“攻關”等計劃支持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的具體申報辦法,由國家各有關計劃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二、支持重點
1.在實施“863”、“973”和“攻關”等計劃和“12個重大科技專項”項目中,需要通過國際合作解決關鍵問題的項目。
2.執行我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簽署的雙邊或多邊科技合作協議中的重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3.以國家科技發展為目標,體現國家利益,對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正在執行的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三、申報條件
1.項目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作項目以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開發為主要內容。不支持成熟技術產業化和基本建設項目;
2. 中外合作雙方具備較好的合作基礎;
3. 中方合作單位具有相應的項目自籌資金及地方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匹配資金。外方合作單位具有相應的項目資金投入;
4.項目申請資助經費一般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四、申報材料
1.區、縣人民政府,局(總公司),中央在京各部委所屬大學、科研院所及企業(正局級以上單位)的正式推薦函;
2.《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計劃項目申請書》及英文附表(由外方填寫),表格可在互聯網上下載,并請同時在網上填報申請書(登錄辦法見附件);
3.項目合作協議書或意向書復印件;
4.列入“863”、“973”和“攻關”等計劃和“12個重大科技專項”項目、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項目的立項通知(復印件),或地方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支持項目的立項通知(復印件)。
以上書面材料一式4份。
六、申報截止時間
請各單位于2005年4月19日17:00以前將推薦項目申請材料及正式推薦函(一式四份)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際科技合作處并完成網上申報程序。
聯系人:萬運良、王炯、熊玲
電 話:66153427、66153430、82004299
傳 真:66153454、82002903
地 址:北京市西直門南大街16號
郵 編:100035
電郵:hzc@mail.bsti.ac.cn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05年度“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項目計劃”項目的通知》.pdf
(信息來源:首都之窗)
(信息來源:北京主站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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