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優秀”即“典型”外加“良好信譽”
去年8月,湖南省株洲市9家擔保公司非法吸儲7億元案暴露,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黃石山潛逃國外;同在去年,湖南的國鹿公司、富民公司等幾家企業也以高于市場價4至5倍的價格向農民兜售梅花鹿仔,將養殖戶數千萬元資金圈入囊中后而逃之夭夭。1997年,湖南省岳陽市一位名叫姚林輝的“富盛實業公司”董事長,由于涉嫌非法集資1.2億元而服農藥自殺
身亡;1999年,浙江溫州市也暴發1.85億元的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案。為何這些非法或變相非法吸儲、集資案一再發生呢?
耀眼的光環 較高的認知度
主要犯罪嫌疑人都有一定的光環籠罩,耀眼的光環為一些非法活動提供了方便。株洲市非法吸儲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黃石山是株洲市原商業銀行副行長,此人不但長期從事金融業務,其出身有“銀行世家”的“雅稱”。岳陽市“富盛公司”董事長姚林輝是“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優秀女企業家”、湖南岳陽市“優秀共產黨員”,在當地完全可以算得上“響當當”的主兒。引發溫州市民間金融風波的當事人蘇方中,曾被溫州市譽為溫州市改革開放、發展市場經濟的典型代表。由于黃石山等人身上的光環光彩照人,為他們從事非法活動提供了較大的便利和生存、發展空間。黃石山所開的擔保公司和典當行從事非法活動竟達10多年之久,而蘇方中的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暴露也在11年之后,姚林輝非法集資如果從1988年私自向親友街坊鄰居集資近百萬元算起到東窗事發,也有10多年時間了。由于有這些光彩照人的光環照應,使他們得以長期從事非法活動而無人追究,一些受害者不僅不對此產生絲毫懷疑,而且還趨之若騖。
“改革”的先鋒 高額的回報
拉大旗作虎皮,以“改革”之名行非法活動之實。蘇方中最初是以集資入股的方式逐漸轉向民間融資之路的,這種做法還得到溫州市不少部門的大力支持,個別經濟學家也曾給予充分肯定。而姚林輝一向以“女改革家”而著稱于湖南岳陽市,各種經營方式和經營理念往往超前于當時當地。黃石山等人的擔保公司也超前于湖南省,一度成為湖南省擔保行業學習的“開拓者”。
高額的利益驅動往往是這些非法活動得以成功的保證和“法寶”。從上世紀末期浙江溫州的蘇方中、湖南的姚林輝,到近期的黃石山和梅花鹿養殖、大造林等,不管是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還是經濟欠發達的內陸地區,這些非法活動都是以高額的利益驅動作為誘餌的,高息、貼現、貼水、高額回報,名稱不同,其內容都是驚人的“雷同”。
蘇方中存款利率接近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而且長期支付穩定。姚林輝的富盛公司集資月息高達2%至3%,大大高于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實行貼現付息。黃石山給各儲戶和攬儲員的利益誘惑更大,除銀行的標準利率外,還有4%至20%不等的“貼水”,并當場兌現。湘潭梅花鹿養殖也是以兩年能回本,保證按照1萬元/公斤的價格回收鹿茸作誘餌的。
良好的“信譽” 靈活多變的手段
一些主要犯罪嫌疑人大都有良好的人際關系和“信譽”,這些廣泛的人際關系和良好的“信譽”,使受害者在最初時深信不疑。這些人一般在當地都能“長袖善舞”,與各色各樣的人群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和交往,而且在其他方面都具有良好的“信譽”,“人緣好”是其最大長處,因而涉及的人員往往多而廣,受害人的身份和資金來源也相當復雜。富盛公司非法集資總額達1.21億元,涉及湖南、湖北、江西、江蘇、山東5個省的6437人,一些黨政機關、廠礦企業、人民團體的干部職工,離退休人員也參與了這場非法集資活動。受蘇方中欺騙的人數達2300多人,既有存款額在5000元的“小戶”,也有幾萬元、十幾萬元的“中戶”,還有幾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元的“大戶”。據了解,蘇方中所開的兩家公司,11年來,每月向數千名投資人發放股息,從未拖欠過一天。
蘇方中最初采用股份制企業優先股的方式,以股權認購券、投資參股、房地產股權化等形式將集資款轉股、擴股。姚林輝最初是向親友街坊鄰居集資開始走向舉債之路的,采取的是貼現貼息的方式來吸引眾多的集資者。黃石山等人除國家銀行正常的利率照付外,還增加高額的現場“貼水”,存款越多,“貼水”就越多。為了讓一些受害者相信并盡快加入,黃石山所開的營業網點都與株洲市商業銀行毗鄰,最初開給儲戶的存單也是株洲市商業銀行的存單,當儲戶拿到“貼水”后,再將存單收回,一些儲戶的存款憑證也由存折變為股權證。
作者::劉文杰 易紅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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