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公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
據新華社電針對長期以來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報送資料過多、過濫的積弊,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逐步解決納稅人重復報送涉稅資料的問題。
《辦法》指出,今后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總局的規定要求納稅人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均由《辦法》規定的統一報送方式替代,不再分稅種單獨報送。即同一種報表納稅人按規定原則上只報送一次,由稅務機關統一采集、錄入信息系統,按照“一戶式”存儲的要求進行管理。目前,各省市在財務會計報表之外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同類報表,凡財務會計報表數據能夠滿足工作需要的,一律取消;凡與財務會計報表數據有部分重復的,要立即修改報表內容并重新發布,以避免重復報送。
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需要納稅人報送的報表,要及時告知納稅人,以便于納稅人的理解與遵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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