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就《穩定與增長公約》改革達成協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2日 11:15 上海證券報 | |||||||||
經過長時間激烈討論,歐盟25國財政部長特別理事會20日晚在布魯塞爾就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的改革達成初步協議,同意成員國在特殊情況下其財政赤字比例可以超標。 歐盟于1997年通過《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歐元區各成員國的財政赤字不得超過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3%,如連續3年超標,將面臨最高達該國國內生產總值
根據新達成的協議,財赤比例上限為3%的規定依然維持。不過,如成員國違規,不會像過去那樣自動進入懲罰程序,而是會參考多方因素作具體分析。該協議將提交給22日在布魯塞爾開幕的歐盟春季首腦會議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