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報綜合報道財政部副部長肖捷20日出席“中國發展高層論壇”時明確表示,我國目前在房地產保有和交易環節稅費偏輕,問題嚴重,今后一段時期將重點推進房地產稅改革。開征房地產稅已成定局。
開征房地產稅三大目的
房地產稅是財產稅的一種,又稱物業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土地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在國外很多國家征收房地產稅,稅率一般在1%至3%之間。目前,我國對房屋、土地征稅集中在房屋建設和流通環節。地產稅在消費環節征收后,將減少房地產開發商的成本。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岳樹民分析說,政府之所以急于出臺這項稅收政策,是希望達到三大目的:首先,通過抑制需求來控制房地產價格過快增長;其次,調節收入分配;第三,改變目前房地產領域稅制不完善的現狀。
專家分析短時間難出臺
“我不主張房地產稅在短時間內出臺。”岳教授對這項稅收的出臺,表達了自己的看法,理由是目前還有多個環節的關系沒有理順。房價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一種稅收政策的出臺不可能調整多方面的矛盾。岳教授舉例說:對于已經購買商品房的人來說,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日后再讓他繳納房地產稅,肯定就是征了“過頭稅”。即使對于有房戶來說,情況又分為一次性繳費購房和分期貸款購房、已購公房等多種情況,如何平衡他們之間的利益出臺一個“公平”的辦法,是需要一個龐大的計算量的。這都決定了短時間內恐怕難以成型。
房價讓利空間不會太大
由于地產稅改在消費環節征收,房地產商的開發費用降低,按照合理想象,房價會大幅下降,有的媒體甚至樂觀地估算,房地產價格可能下降1/3左右。首都經貿大學城市經濟系副教授邢亞認為,征收房地產稅對房價的影響不會很明顯。邢教授認為,房價的上漲并不完全是成本決定的,因此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房價也隨著成本降低而降低。市場分析人士認為,開征房地產稅后,加大了“炒樓”者囤積住房的成本,自然會打擊“炒樓”者的“積極性”。但該稅的征收使貸款購房者后期風險加大,很可能會出現消費者買得起供不起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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