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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沒有起征點就會“貧富倒掛”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08:56 中國經濟時報
康勁 來自3月21日中新社的消息說:財政部副部長肖捷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明確表示,中國目前在房地產保有和交易環節稅費偏輕,問題嚴重,今后一段時期將重點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從近來財政部高層在不同場合的表態看,出于遏止房地產投機行為等考慮,開征房地產稅已成定局。但是,筆者所擔心的是,就目前的形勢來說,房地產稅開征后,很可能會違背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只能起到“劫貧濟富”的作用。 房地產稅又稱物業稅或財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付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換句話說,就是把開發商造房子時繳的稅,包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改由購房者以后每年來繳。在發達的市場體制下,房地產稅同其他財產稅一樣,與消費稅、所得稅構成了一個國家賦稅結構中的三大支柱。開征房地產稅,能夠矯正現行所得稅的某些缺陷、堵塞逃稅的漏洞;促進社會所得的公平分配。 據估算,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稅費及房產商利潤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如果開征房地產稅,開發成本就可以大幅下降,房價也會跟著大下降。今后,由于地價和相關稅費分70年交,也就意味著占住宅成本50%多的地價和相關稅費在銷售時只需先繳納七十分之一,其余在剩余的69年中分別繳納,表現在房價中,成本肯定會有較大的降低幅度。 但是,房價的下降,也就無形中降低了首付的款項,那么可能會助長更多炒房者進入市場。過去,老百姓是因為房價太高買不起,今后很可能會因為稅太高養不起而不敢買房。雖然可以出臺相應的政策加以限制,比如期房禁止轉讓、第二套房增加首付比例等政策,但是,這些政策具體執行起來面臨很大阻力,搞不好,會限制百姓居住選擇的自由。如果百姓不敢買房,或者是住不起房子,那么,這項改革最終就會失敗。 解決之道在于:必須設立房產稅的起征點,實行累進制,根據不同的住房標準劃定不同的檔次,制定不同的征稅標準,重點鎖定高收入人群,防止“貧富倒掛”現象的出現,這完全符合誰收益誰拿錢的課稅原則。 當然,房產稅的起征點很可能是一個存有爭議的問題,起征點高了,稅收會流失,太低,普通百姓負擔太重。 去年底,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發布了研究報告,在對我國居民2020年居住目標作出定性定量的分析預測中提出,2020年我國城鎮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預計達35平方米,每套住宅平均面積達到120平方米——這才算小康之家的房子。另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統計,我國城鄉人均住房0.78間,城鄉住房成套率約67%。人均住房建筑面積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仍占9.1%,約3091萬戶,其中城市和鎮約1520萬戶、涉及城鎮人口近5千萬。根據這兩項權威數據和各城鎮的實際情況,在人均8平米到35平米之間,制定一個合適的房產稅起征標準,應該是比較合理的。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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