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1日電人民日報報道,在北京外企工作的袁先生最近碰到一件煩心事:由于一時疏忽少還了銀行不到1元錢,如今卻面臨著800多元的高額利息!
袁先生是工商銀行國際信用卡的用戶。去年12月,他刷卡消費人民幣39771.52元。在今年1月25日到期還款日前,他分多次還了這些消費。事后他才知道,由于記錯還款額,他共計還款39771.28元,少還了0.24元。但他驚訝地發(fā)現(xiàn),就是這0.24元,工行在1月31日卻
對他記賬了兩筆共計853.9元的利息,是所欠金額的3500多倍!
從網(wǎng)上查到賬單后,正在國外的袁先生立即致電工行服務熱線95588進行咨詢,得到的答復是根據(jù)工行新的國際信用卡章程,如果用戶某月沒有足額還款,則將對該月的全部消費額收取利息。也就是說,那39771.28元雖然已按時還了,但也仍被收取了利息。“按工行的解釋,差一分錢沒還,就相當于所有錢沒還。這是什么邏輯?!”袁先生對記者氣憤地說。
袁先生說,他這張卡是2002年8月辦的,在當時辦卡簽的合約里清楚地寫道,只對未清償部分記取利息。經(jīng)查詢,他才知道工行在2003年12月修改了原有章程。袁先生感到很委屈,因為他對章程的更改毫不知情。他找到工行交涉,但工作人員稱,新章程已進行過公告,并以信函方式通知了用戶,按規(guī)定,“持卡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nèi),可以選擇是否繼續(xù)使用銀行卡”,袁先生沒有退卡銷戶,應視為默認了該章程。袁先生對記者表示,卡是公司集體辦理的,不僅是他,公司里很多同事都沒有收到過通知的信函。
袁先生不想還這“明顯不合理的利息”,為此,他多次撥打95588,希望工行仍能按辦卡時簽字認可的協(xié)議處理,或?qū)⑦@0.24元記在下月賬單中一并償還。但得到的答復均是“按現(xiàn)行規(guī)定辦,不能更改”。在他的一再抗議下,工行牡丹卡中心的一位后臺工作人員曾提出,可以幫他向上級部門申請減免一半利息,但需要他做出“不再找消協(xié)或媒體投訴”的保證,遭到了他的拒絕,“我的同事里有不少人還有其它銀行的信用卡,也偶爾發(fā)生過少還款的情況,但一般欠款在10元之內(nèi)的,銀行處理起來會比較靈活。我辦卡兩年多了,在這張卡上消費過將近30萬元,這還是頭一次發(fā)生少還款的情況,工行絲毫不考慮客戶以往的信用記錄,處理咨詢態(tài)度惡劣而強硬,讓人感覺很寒心。”
袁先生對記者說,截至2月底,這853.9元利息又給他帶來了18.97元的新利息,而且,由于他一直沒有還這筆款,按照工行的規(guī)定,3月25日這張卡將被停止使用。他對記者表示,“銀行單方面更改章程,而且條文全憑他們來解釋,是他們先失信于客戶的。”對這樣的“霸王條款”,他不想遷就,但也感到很無奈。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95588”,得到的答復是他們是按照《中國工商銀行牡丹國際信用卡章程》的有關(guān)規(guī)定照章辦事的。(劉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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