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8日,澳《金融評論》發表題為《中國自貿協議遠非自由》的文章,質疑澳當局為團結各產業界取得與中國商簽自貿協議的共識而付出的代價——澳當局為消除制造業對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擔憂,擬出臺更為苛刻的反傾銷措施,以獲取其對商簽中澳自貿協議的支持。
文章指出,圍繞與中國簽署自貿協議的問題,澳大利亞各產業界分為兩大陣營。以制
造業(主要包括鋼鐵、塑料、化工、玻璃、水泥等行業)為代表的陣營擔心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會大大削弱澳反傾銷能力,導致廉價中國商品的對澳洲制造業的沖擊;而以采礦業、服務業、農業為代表的另一陣營則普遍歡迎中澳自貿協議,反對政府對制造業的過渡保護,認為此舉只會增加進口成本,增加進口部門和消費者的負擔,影響其競爭力。
而為了團結澳國內支持和反對中澳自貿協議的兩種聲音,尤其是消除制造業的疑慮,日前澳外交貿易部、工業旅游和資源部以及海關共同出臺了一份文件,旨在“澄清澳反傾銷管理體制”,宣稱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不會影響澳采取反傾銷措施的能力。
該文件強調“考慮中國政府對成本和價格影響”因素的重要性,表示一旦涉及中國國有企業的案件,海關將有明確的程序調查此類問題;該文件稱海關可以考慮采取反傾銷行動,而不管中國企業的投入“是否通過競爭性的市場價格購得”;該文件還稱“給予調查官員權力,在特定情況下采取替代國價格來確定中國產品成本是合理和合適的”。
目前,該文件內容還有待澳內閣的最終批準。
(信息來源:駐珀斯總領館經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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