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談/張從英(珠海)
“在馬爾代夫的蔚藍天空下發發呆”,“在麗江街角的陽光里發發呆”,“在西湖的落日余暉中發發呆”……翻開時尚雜志和報紙,這樣的標題開始多了起來,我眼前浮現出一位位神情落寞、心里盛滿優越的優雅女子,在異國他鄉享受良辰美景。一位資深小資女寫手在雜志上公然宣稱,她的愛好就是“發發呆”。
這不禁讓我感慨:雜志上的小資們,不喝星巴克了,不吃哈根達斯了,不逛宜家了,不讀村上春樹了,不看巖井俊二了,不穿棉布衣服了,他(她)們轉變口味了,愛上“發發呆”了。
天哪,我也終于成了小資。發發呆可是我20多年來一以貫之的習慣啊。據我媽回憶,從小我就沒顯露出多少童心稚趣的言行,性格孤僻,不愛說話,只愛躲在屋里看童話書,看著看著就發起了呆。害得我媽一度擔心我的智力水平。進了小學,發發呆的陋習還是沒有改正,老師講課時,我常望著窗外大發其呆,幸好我成績不錯,老師就睜一眼閉一眼,沒有把我揪出來“示眾”。
可發發呆,在我的中學時代,卻留下了慘痛記憶。對女孩來說,這是個“情竇初開”的年齡段,發發呆似乎總與早戀聯系在一起。我的數學成績非常糟糕,班主任一口認定我早戀了。每天對我灌輸果子不成熟就摘是苦澀的,人要有遠大理想之類的大道理,還找到我媽,對我實施聯合教育。搞得我憂憤交加,幾乎神經崩潰,只想離家出走。
直到如今,發發呆的陋習我還是改不了,尤其以公司開會時和坐車時最為嚴重。我時常因為發發呆,沒聽清楚上司指示而工作犯錯,車坐過站而誤了時間。所以,我一向以為發發呆是一種不良陋習,沒想到今天終于得到了“平反”:原來發發呆也是一種品味啊。
慢著,等我看多了“發發呆”標題下的文章,我才弄明白,僅僅“發發呆”是不夠的,關鍵還在于“發發呆”前面的幾個字:“在××××”。它們表示發發呆的地點,可能是馬爾代夫、麗江、陽朔西街等等,是小資們錢所能及又充滿情調的遙遠地方,而不是我所在的煙霧繚繞的公司會議室、各種雜味彌漫的車廂以及窄小雜亂的家里。
看來,我離小資還是有距離的。不寫了不寫了,我要發發呆。旅資不足,飛不了麗江,就到樓下的花園里去,“在午后寂靜的陽光下發發呆”。聊以自慰的是,花園里的陽光和麗江街角的陽光來自一個太陽。
(曉健/編制)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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