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戶國企利潤增長1.7倍
記者曹英費建法太原報道日前,記者從山西省國資委了解到,該省大力推進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和總法律顧問制度,強化制度建設和依法監管,確保國有資產進而有為、退而有序,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11戶大型企業躋身全國工業企業500強,已監管的34戶省屬國有骨干企業2004年實現利潤61.1億元,比上年增長1.7倍。
山西國企在全省國民經濟中的中堅作用日益突出,特別是煤炭工業由原煤生產向煤焦化、煤電鋁材一體化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太鋼、同煤、山西焦煤、山西路橋等11戶大型企業已躋身全國工業企業500強。據對已監管的34戶省屬骨干企業的統計,去年銷售收入實現1322.6億元,比上年增長46.1%;資產總額為2498.5億元,比上年增長20.8%;上繳稅金108.3億元,比上年增長57.8%,占省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上繳稅金的70.98%。
山西國企取得這些成績的根本原因是,省國資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強化制度、加強監管是關鍵。該省去年制訂了《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省屬企業領導人員經營業績考核的暫行辦法》,并與22戶省屬企業簽訂了經營業績責任書。大多數國有大型企業都建立了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機構,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已經有1000多人,省國資委也已擬訂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立法和規范性文件工作規則》,企業法律工作機構將變“被動咨詢”為“主動參與”,由“事后補救”轉變為“事前防范”,由在經營中提供法律保障擴展到在決策環節上依法規范,對企業重大經營活動由書面審核法律文件轉為全過程參與法律文件的制訂,從而保證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企業國有資產安全無損。
加強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是確保制度落到實處的堅強后盾。去年全省省屬企業紀檢監察部門立案225起,其中結案179起,處分473人。其中處級以上46人,科級176人,移送司法機關29人。國企效能監察共立項1722項,完成1617項,增加經濟效益5.57億元。實行“陽光采購”和基建、技改項目招標制度,為企業節約的資金也達1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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