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霞/文
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企業優化信貸結構,改進金融服務,支持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需要,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為非公有制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的法制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
目前,我國很多中小企業規模小、信用等級低、市場風險大、倒閉率高,開辟新的融資渠道是當務之急。融資租賃就是一種非常好的方式。
第一、融資門檻低,有利于中小企業融資
一般中小企業因為資信問題,很難從銀行取得貸款。融資租賃由于有輕松回收、輕松處理以及參與經營等銀行不能經營的活動范圍,因此對承租企業的資信要求不是很高,主要看項目的現金流量是否充足。因此對項目的擔保不是要求很高,填補了銀行貸款的空白。融資租賃對企業的信用要求較低,使大多數中小企業都能通過該方式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融資門檻低,減少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中小企業只需交付20%的保證金,就可得到100%的固定資產使用權,不需要設備、廠房抵押和第三方擔保。以較低的租金支付額,可減輕流動資金壓力。同時又能夠突破當前預算規模的限制,較早擁有較大規模的需求設備。
第二、融資費用低廉
因為融資租賃是組合服務,租金中包含了項目評估和設備選型等前期工作產生的費用,還包括設備采購與服務上所產生的費用。如果把這些費用計算在內,銀行貸款的費用則高于租賃的費用。除此之外,租賃項目還可以享受加速折舊的實惠,中小企業采取融資租賃加速折舊或經營性租賃租金稅前進成本的手段,有在租賃期內得到合理避稅、改善企業現金流等好處。何況,中小企業如何擁有一個與投入產出相匹配的稅負,在企業效益最好的時候加速折舊,提前收回設備投資;在企業效益不好的時候,減輕折舊負擔、減少虧損,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十分關鍵。可見從資金整體成本上看,融資租賃要劃算得多。
第三、以“融物”代替“融資”擺脫投資資金不足的困境
中小企業若從銀行貸款購買設備,其貸款期限通常比該設備的使用壽命短得多。而租賃同類型的設備則不然,它可以接近這項資產的使用壽命期限,因而其成本可以在較長的時期內分攤。這對于資金緊缺的中小企業來說,既可以使大部分資金能保持流動狀態,因為現金支付可在資產全部使用壽命期限內分攤,使每期支付的租金量減少,又可避免引進設備大量耗用資金而造成的資金周轉困難。
設備的所有權并不是利用該設備創造利潤的必要條件,設備的使用權才是中小企業創造利潤、達到經營目的所必需的,所以金融租賃可以幫助中小企業避開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的尷尬,也可避開商業銀行的種種限制,以“融物”代替“融資”。
融資租賃通過市場運作和贏利,逐年償還租金,既避免固定資產投資中的大量資金沉淀,又可降低資本營運成本,是真正意義上的“用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
第四、籌措中長期資金的新途徑
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一般是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大多是3個月至1年以內不等,若用于固定資產投資,則容易發生資金短借長用、負債與資產結構不配比等財務風險。而金融租賃是中長期固定資產融資,一般是3至5年,并且由于金融租賃有允許承租人提前歸還租金的便利,因此金融租賃又兼具短期融資的優點。金融租賃在中小企業籌資過程中與銀行貸款相比還具有很多優勢。
效率高、時間短,設備、服務和融資的一攬子解決,操作時間通常只有銀行貸款的一半,成功率也較高;而通常中長期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審批繁瑣,且成功率較低,又簡化了采購程序。
(作者系陜西省西安財經學院經濟學院金融系講師 經濟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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