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滾動新聞 > 正文
 

埃政府頒布《關于進出口法執行條例的部分調整》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7日 04:21 商務部網站

  埃及貿工部長拉希德最近以174號令、221號令頒布《關于進出口法執行條例的部分調整》,規定所有享受埃及與世界各國所簽協議規定海關優惠政策的商品、所有被征收反傾銷稅的產品,只有在其原產地證包含生產商名字及商業商標的情況下才可辦理清關。同時,所有對埃及出口商品的配套單證須包括最終發票、同時標注生產商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被包裝的商品須在上面用阿拉伯文、英文或法文注明產地、生產商姓名及商標。該法令于三月十五日開始實施。在此之前已發運的商品、已對出口商支付款項的
商品及已開具信用證的商品不適用該法令。

  (信息來源:駐埃及經商參處子站)






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賺錢
彩 信 專 題
雙響炮
詮釋愛情經典漫畫
水藍幸福
海螺愛情精彩圖片
請輸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專題 繽紛俱樂部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