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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和諧社會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5日 18:50 中國經濟時報

  采訪對象: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社會學系教授 孫立平

  本報記者 柏晶偉

  我國正在進入利益分化、

  利益博弈和利益沖突的時代

  中國經濟時報:為什么現在要提建設“和諧社會”?

  孫立平:和諧社會涉及到多方面的關系,因而其含義無疑是相當廣泛的。但在我國目前情況下,和諧社會的最基本含義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形成一種大體均衡的利益格局。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這個概念的提出有一個相當現實的背景:通過過去四分之一世紀的改革,我國建立了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但理應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種種利益均衡機制卻沒有相應地建立起來,結果就是社會利益格局的嚴重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種社會矛盾的大量出現。

  過去20多年改革實踐表明,市場不僅是一種資源配置和經濟整合的機制,同時也是利益格局形成的機制,亦是社會結構的生成機制之一。與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相伴隨,在過去20多年中,我國社會結構的分化在不斷加深:多元的利益主體開始形成,同時,貧富懸殊的問題日益突出。世界銀行1997年發布的一份題為《共享不斷提高的收入》的報告中指出,中國80年代初期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是0.28,到1995年是0.38,到90年代末為0.458,在此前后,國內外幾個研究機構研究的結果與這個結論大體類似。按照世界銀行的分析,這一數據除了比撒哈拉非洲國家、拉丁美洲國家稍好外,我國的貧富懸殊要比發達國家、東亞其他國家和地區以及前蘇聯東歐國家都大。報告指出,全世界還沒有一個國家在短短15年內收入差距變化如此之大。如果短期內沒有政策來調節的話,還會繼續惡化。

  由于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同時也由于貧富差距的日益擴大,由利益關系引起的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在明顯增加。可以說,利益矛盾與利益沖突,將會成為我國今后社會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國正在進入利益分化、利益博弈和利益沖突的時代。

  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形成一種相對均衡的利益格局,如何形成一種使得利益格局能夠大體均衡的機制,將成為一個我們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應當說,“和諧社會”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出現的。

  從單一中心時代到多中心時代

  中國經濟時報:從新發展觀的確立到構建和諧社會理論的提出,是否意味著我們的社會發展模式發生了改變?

  孫立平:由新發展觀和和諧社會理念所標志的我國社會生活和發展模式的轉折,是根本性的,即我國正在由過去的單一中心時代轉向多中心時代。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可以說我們都是生活在一個單一中心的時代。在改革前,我們這個社會是以政治或階級斗爭為中心,于是整個社會都成了階級斗爭的舞臺:政府要以階級斗爭為綱,工廠要抓革命促生產,就是街道居委會也成了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的基層單位。在那樣一個時代,社會的一切都要籠罩在政治的陰影之下,甚至家庭和個人生活都在不同程度政治化。

  改革以后,社會的中心從階級斗爭轉到了經濟建設上。應當說,這是一個重要的轉變。經過20多年連綿不斷的政治運動,人們終于知道了發展生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是硬道理。而且,至少就20世紀80年代的情況來說,很多社會問題也確實是由于經濟的不發達造成的。因而,在改革后的10多年中,經濟建設成了全國的中心。其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在20多年的時間里,我國經濟經歷了一個堪比上個世紀60、70年代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快速而持續的增長過程。而且從目前來看,這個增長過程持續的時間可能比上述國家和地區還要長。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整個社會付出的代價也是相當明顯的。這包括政府職能的畸變,社會生活的紊亂以及從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社會所呈現的一系列問題。

  多中心的時代相對于過去來說是一個嶄新的時代。在價值的層面上它意味著除經濟增長之外的其他價值開始確立,從結構上來說它意味著市場、政府和社會職能的分化以及以此為基礎的新的社會運行機制的形成。在這樣一個時代,市場和企業當然仍然是以經濟為中心,但政府將要開始更多地承擔起維護社會公正和促進社會發展的職能。

  中下層分化加劇

  強勢群體能量凸顯

  中國經濟時報:您剛才談到,因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種種利益均衡機制卻沒有相應地建立起來,導致社會利益格局的嚴重失衡。主要體現在哪里?

  孫立平:來自不同方面的信息均表明,近年來我國社會貧富差距的進一步加大。美林集團發表的《2004年度全球財富報告》顯示,我國現在的富裕人士超過100萬美元金融資產較前一年增長了12%,達到23.6萬人,這些人士的總財富為9690億美元。這些歸入富豪俱樂部的成員,每人擁有的平均資產超過41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400萬元。

  我們看到,在財富向少數人手中積聚的同時,收入格局的分化在加深。近些年來值得注意的一個現象,是過去城鄉分化的格局在變得進一步復雜化;特別是中小城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中小城市與大城市之間的差距在拉大。過去在收入上的城市——鄉村二元格局,由可能演變為大城市——中小城市——鄉村的三元格局。雖然目前還缺少有關的全國性數據,但許多地區的案例表明,這種趨勢是明顯存在的。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除了目前的稅收和財政體制之外,一個更為根本性的原因,是經濟活動越來越向少數大城市集中,而中小城市的經濟基礎越來越薄弱。

  而在農民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時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的現象中,也許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更值得注意的趨勢,即中層和下層之間的分化可能在進一步的突出。我們過去講中國社會分化的時候,更多的講的是上層和下層的分化,而且都是假定上層是一個很小的數量,很大的一個數量是下層。主要原因是1990年代以來社會資源迅速積聚到上層的過程,導致了一個人數不多但掌握大量資源的上層的出現。而在諸如房改、醫改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實施的過程中,中層與下層之間處境的差異并不大。這樣就導致社會分化主要表現為上層和中下層之間的分化。到現在為止,這種分化已經開始定型化為一種較為穩定的社會結構。現在可能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原來大體上都屬于下層那部分當中出現了分化,即中下層之間的分化:按照中國社會科學院課題組的測算,最近幾年中我國中等收入階層正在以每年1%的比重增長。一般地說,中等收入階層的成長,是與經濟的增長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另一個數字是,在2003年,中國貧困人口首次出現反彈。如果以人均年收入637元以下作為標準,2003年中國的貧困人口增加了80萬人。這在改革開放之后還是第一次。盡管增加的這80萬人基本是分布在貧困的農村地區,但實際上,城市中中下層之間的分化可能更為明顯。

  中國經濟時報:近幾年,人們議論較多的一個話題是“中產階層的崛起”。從社會結構分化的角度看,這部分人應該算作社會的強勢人群、富人階層,強勢群體擁有的社會財富、政治地位以及表達權、話語權,決定了他們的舉足輕重的社會作用。而弱勢群體似乎只能在他們的影子里和庇護下存在。

  孫立平: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最大的差異是爭取利益能力的差異。在強勢群體一方,強勢群體的各個部分不僅已經形成了一種比較穩定的結盟關系,而且具有了相當大的社會能量,對整個社會生活開始產生重要的影響。這個強勢群體的社會能量開始形成于1990年代,主要表現:第一,對公共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的影響。例如房地產政策。第二,對社會公共輿論的影響和話語形成的能力。在1990年代中期之后,傳媒更多地受這個強勢群體的影響。而由知識分子制造的主導性話語也更直接地體現了這個群體的價值和主張。第三,形成了弱勢群體對強勢群體的依附型關系。因為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承認,弱勢群體的許多機會,是由強勢群體提供的。近些年來,在諸如拆遷、征地等問題上,資本與地方政府的結盟關系,就已經清晰可見。

  建立容納利益機制的制度安排

  中國經濟時報:在您看來,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之間形成的利益格局在什么樣的條件下可以發生改變?也就是說讓弱勢群體也有希望走上富強之路?

  孫立平:從根本上說,一個社會利益格局的大體均衡是社會中不同群體利益博弈的結果。在我國,弱勢群體在國家的政治構架中缺少利益代表。更重要的是,弱勢群體缺少國際上通行的弱勢群體表達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因此,不建立起相應的利益表達機制,表面上看是避免了一些麻煩,但結果是使利益格局進一步失衡,并為更嚴重的社會沖突埋下禍根。

  在一個利益分化和利益主體多元化的社會中,一個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現為其中沒有或很少有矛盾或沖突,而是表現為它能夠容納矛盾與沖突,在矛盾和沖突面前不至于顯得束手無策或過于脆弱,同時,能夠表現出很強的解決沖突與糾紛的能力。和諧社會決不是一個沒有利益沖突的社會,相反,和諧社會是一個有能力解決和化解利益沖突,并由此實現利益大體均衡的社會。

  因此,應當把形成解決利益沖突的能力,看作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內容。而形成這樣的一種能力,則需要政治智慧和治理技術。但我們必須正視建立利益表達和利益均衡機制的過程是一個挑戰。利益表達往往意味著沖突,因為它包括了為達到爭取利益的目標而采取的施加壓力的方式。利益表達的需求總是產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沖突的時候,這時,如果不開啟表達的大門,利益矛盾得不到解決且會日積月累從而醞釀出更嚴重的危機;但如果開啟表達的大門,以諸多利益矛盾為基礎的表達行動往往會以不可控的方式和力度沖擊試圖為它提供空間的體制,嚴重者會造成社會的動蕩。因此,必須要在利益表達和社會穩定之間取得平衡。可以這樣說,底線是社會的穩定,上限是利益的表達,兩者之間就是形成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機制的空間。

  走向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和諧社會

  中國經濟時報:您提出把形成解決利益沖突的能力,看作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內容。這是就政府而言。除此之外,怎樣做才能形成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均衡機制?

  孫立平:總的來說,一是政府轉型。在目前我國具體情況下談利益格局的均衡,談社會公平,不可避免涉及一個問題,就是社會公平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就我國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而言,如何協調兩者之間的關系,已經成為一個困難的抉擇。從一個方面來說,面對經濟高速增長而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現實,將注意力更多地轉移到社會公平上來是完全必要的。但從另一個方面看,目前的中國仍然處在一個經濟的時代,如果社會公平是以犧牲經濟增長為代價的,也是不可取的。因此,簡單地說用社會發展為中心取代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不恰當的。一個可以考慮的思路,應當是重心的多元化。這種重心的多元化突出體現在政府與市場的分工上。應當承認,在市場經濟建立的初期,由于民間經濟要素特別是民間企業家的弱小,政府往往在起企業家的作用,經濟工作一度成了政府工作的重點。而整個社會利益格局的失衡,與此有著密切的關系。社會重心的多元化意味著政府與市場職能的分化。社會公平決不是也不應該犧牲市場中的效率原則,更不能改變20多年的市場取向改革的方向。但同時,政府過多承擔經濟職能的現象則應當發生根本的改變。這意味著要建立一個具有超越性的、以公共服務為基本職能的政府。也就是說,政府轉型意味著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府轉變為以公共服務為中心的政府。在這個過程中,促進社會公平將成為政府的一種基本職能。

  二是再分配政策的調整。再分配與社會公平的關系主要涉及三個方面。第一,國家對企業的征稅。就目前的情況說,我國企業的稅負特別是名義稅率是不輕的。但問題是,稅收效率不高,企業偷稅逃稅現象嚴重,相反,國家征稅成本很高,這實際上減少了國家可以用于再分配的財力。第二,個人所得稅,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對高收人群體稅收征繳存在很多漏洞,個稅很難成為調節貧富差別的有效機制,甚至起的是相反的作用。如果將農民的負擔看作是一種變相的個人收人所得稅的話,可以看出,個人收入所得稅對收入差距的調節在城鄉之間是反向的。而在城市內部,工薪階層與非工薪階層之間的情況也是如此。第三,是國家財政用于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資金比重較小,大量的資金用在政府直接投資、改善投資環境和行政支出上。1990—2001年間,我國行政管理費用年均增速為29.2%,12年間增長了7.3倍。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全國有350萬輛公務車,一年耗費3000億人民幣。而在2001年,用于低保的費用只有100億元,失業保險業只有190億元。因此,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均衡機制首先是要改善國家的再分配。在最近的兩年中,國家再分配有向農村和城市弱勢群體傾斜的跡象,但力度仍然有限。現在迫切的問題是要增加政府財政對社會保障和農村義務教育及醫療的投入。

  三是市場中的利益均衡機制。市場中的利益均衡機制主要體現在勞資關系上。資強勞弱是世界上一種普遍的現象,但這種現象在目前的我國表現得尤為突出。勞動者掌握的資源很少,盡管可能人數眾多,但他們的聲音很難在社會中發表出來。我們不能不承認的一個事實是,涉及勞動者利益的時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眾媒體來為他們說話,他們自己的聲音是很微弱的。因此,要建立市場中的利益均衡機制,一個迫切的任務就是形成一種相對均衡的勞資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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