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壁壘可分為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兩大類。關稅壁壘主要包括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從量關稅、從價關稅五種形式;非關稅壁壘主要包括通關環節壁壘、對進口產品歧視性地征收國內稅費、進口禁令、進口許可、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貿易救濟措施、政府采購中對進口產品的歧視、出口限制、補貼、服務貿易壁壘、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和其他壁壘。近年來,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正越來越多地打著維護進出口經營秩序、保護國內消費者利益、保護生態環境等旗號,借助于一些新型的貿易壁壘措施
對國內產業進行保護,這些措施隱蔽性強, 涉及面廣, 且缺乏多邊貿易規則的有效制約,破壞了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
我國入世以來所遭遇的貿易壁壘主要是以下三類:技術性貿易壁壘、檢驗檢疫措施、通關環節壁壘, 其中 80%屬于技術性貿易壁壘。近年來,我國有 60% 的出口企業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目前,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經取代反傾銷,成為我國出口面臨的第一大貿易壁壘。我國每年受反傾銷措施影響的出口額僅占全國出口額的 1%左右,而受技術性貿易壁壘影響的出口額已經超過 25%, 約為400-500億美元。技術性貿易壁壘給國際貿易造成的障礙占關稅等各種壁壘總和的比重已經由原來的 20% 上升到目前的 80%左右。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合義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一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制定的一些強制性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標準以及檢驗商品的合格性評定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即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瑣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 從而提高進口產品要求,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1. 技術法規
技術法規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涉及勞動安全、環境保護、衛生與健康、交通規則、無線電干擾、節約能源與材料等。目前,工業發達國家頒布的技術法規種類繁多。尤其是近幾十年來,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許多工業發達國家不遺余力地致力于消費者保護法規的制定。
2. 技術標準
工業發達國家對于許多產品規定了極為嚴格的技術標準, 其中, 既有生產標準,也有試驗、檢驗方法標準和安全衛生標準;既有工業品標準,也有農產品標準。隨著競爭的加劇,發達國家有意識地利用標準作為競爭的手段,往往把標準中的技術差異作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有些標準的規定甚至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專門用以針對某個國家的出口產品。
3. 質量認證
質量認證既能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也能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障礙。如果一種質量認證體系能被各國所接受,并能相互承認對方的檢驗結果,就將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然而, 各國實行的質量認證是多種多樣的,即使各國所采用的產品標準和檢驗方法相同,由于各國認證體系之間的差異、仍然會成為貿易中的技術壁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依據的標準水平不同,二是質量認證體系的內容不同,三是認證機構的地位不同, 四是檢驗機構的水平不同, 五是強制性認證主自愿、性認證的不同。
4. 商品包裝和標簽
對商品包裝和標簽規定了苛刻的要求和煩瑣的內容是許多國家設置貿易技術壁壘的又一手段。例如,歐共體一直通過產品包裝和標簽的立法來設置外國產品的進口障礙。如對易燃、易爆、腐蝕品、有毒品,法律規定其包裝和標簽都要符合一系列特殊標志要求。許多出口商為了符合進口國的這些規定,不得不重新包裝或改換商品標簽,從而增加了商品成本,削弱了商品的競爭能力。標簽是商品上必要的文字、圖形和符號。許多國家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要求盡量向消費者提供產品質量和使用方法的信息,因而對進口商品, 特別是對消費品標簽作了嚴格的規定。
5. 檢驗程序和檢驗手續
有些國家為了推行貿易保護主義, 當借用技術標準等措施達不到保護目的時, 則在產品的試驗、檢驗程序和檢驗手續上設置重重障礙。
6. 計量單位制
很多出口商品能否順利銷售,有時取決于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制。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儀器、工具、夾具、模具等。有些國家抵制進口與本國計量單位不一致的商品。
7. 條碼
條碼是一種可供電子設備識別的符號系統。使用這一系統,能使物品符合市場自動掃描結算的要求,為實現快速、有效的自動識別、采集、處理和交換信息提供保障,為商品進入超級市場提供先決條件。在一些發達國家, 商品上沒有條碼,不能自動識別, 就只能進入低檔商店。因此,有無條碼標志已成為事實上的貿易壁壘。
二、提術性貿易壁壘的特征
1. 廣泛性。從產品角度看, 不但包括初級產品, 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間產品和工業制成品,產品的加工程度和技術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約和影響也越顯著。從過程角度看, 則涵蓋了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從研究開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到消費。從領域角度看,已從有形商品擴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務貿易及環境保護等各個領域。從表現形式看,涉及法律、法令、規定、要求、程序等各個方面。
2. 隱蔽性。技術性貿易壁壘在實行貿易保護方面有很強的隱蔽性。一是技術性貿易壁壘在理論上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沒有限定在某一國家,從而避免了進口配額、進口許可證等非關稅措施額度在分配中存在的明顯的不合理和歧視性問題;二是技術性貿易壁壘涉及面廣、內容復雜、形式靈活多變,使出口國、出口商難以適應,其限制進口的目的是通過間接途徑達到的。三是技術性貿易壁壘廣泛地利用安全、衛生及環境標準作為限制進口的武器,很容易把人們的視線從貿易保護轉移到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上,從而具有更強的隱蔽性。
3. 合理性。設立技術法規、標準及檢驗程序, 主要是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及消費者利益,因而有其合理的一面。WTO有關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協議并不否認各國技術性貿易壁壘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是要求技術性貿易壁壘不應妨礙正常的國際貿易,不得具有歧視性。
4. 復雜性。技術性貿易壁壘因其涉及的技術和適用范圍的廣泛性, 使其比配額、許可證等其他非關稅壁壘更為復雜, 而WTO允許各國根據自身特點如地理及消費習慣等制定與別人不同的技術標準。因此, 要證明技術標準是否妨礙正常的國際貿易并不容易。
5.靈活性。不斷發展的技術和技術性貿易壁壘形式的多樣化為靈活運用技術性貿易壁壘提供了條件,技術性貿易壁壘也較其他關稅壁壘更容易實施。
6. 影響大。盡管要求采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盡量減少對貿易的影響, 但一般來說,一旦技術性貿易壁壘產生了影響,其程度較之于關稅和一般非關稅壁壘要大得多。而且一些技術性貿易壁壘容易產生連鎖反應,即從一個國家擴展到多個國家, 甚至全球。
三、我國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若干措施
針對西方發達國家越筑越高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我國應從政府和企業兩個方面共同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
1. 政府方面
首先, 高度重視技術性貿易壁壘, 建立宏觀管理機制。我國要完善內部協調機制,組織國內有關部門形成統一協調機制,研究與技術性貿易壁壘相關的政策, 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走科技興貿和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其次, 積極參與標準化工作,加強雙邊認證。為減少貿易摩擦和減輕國內企業負擔,我國政府應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的標準制定工作。當務之急是制定貿易標準和有關電子商務的標準,嚴格推行 ISO9000 和 ISO14000的認證。同時我國在進行國際經濟合作時, 要積極推廣我國標準的使用,這有利于我國企業控制出口市場。
第三, 建立信息中心和數據庫,加強研究和引導生產。由于主要貿易對象國技術性貿易壁壘種類繁多,應該有專口的咨詢部門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信息收集和分類工作, 及時跟蹤,便于向國內企業全面宣傳,引導生產。同時認真研究主要貿易對象國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主要出口產品的影響, 幫助企業打破壁壘,擴大產品出口。
2. 企業方面
首先, 對各種與技術性貿易壁壘有關的信息保持高度敏感性, 時刻緊密跟蹤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歐盟、美國、日本)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新動態。
其次,“防治”結合。防, 是指企業應投入研究開發費用,生產符合外國技術標準特別是苛刻要求的先進產品,預防和極力避免貿易爭端的發生。治, 是指當貿易爭端一旦發生, 要通過政府的交涉,努力使外國政府取消其技術性貿易壁壘,將企業利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防”與“治”一定要做到緊密結合, 不可偏廢一方。但必須強調的是,預防才是“硬”道理,應以預防為主。
第三, 正確認識技術性貿易壁壘產生的根本原因, 泰然處之, 靈活應對。客觀地說,我國企業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生態環境等方面,與西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正是這些差距,為發達國家憑借各種措施限制我國產品出口留下了設置障礙的空間。企業面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應理性應對,而不是憑感情用事,動輒將技術性問題政治化, 而要求政府采取貿易報復措施。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合理性與不合理性同時共存,很難確切的評論對錯,因此企業應充分意識到這一點, 注重在日常生產經營中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生態環境等的保護意識,積極地將這些意識體現在產品的技術標準之中,敢于對產品高標準、嚴要求。
第四, 積極申請合格認證。合格認證包括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產品認證要有所選擇,因為發達國家都有自己在國際上較有影響的產品認證標準,企業產品出口到哪個國家或地區, 就通過他們所要求和認同或承認的認證,并獲得相應標志;沒有特別要求的, 就不需要進行產品認證,只要客戶和進口國海關、商檢部門同意就行,不必花費過多的認證成本。體系認證則是越多越好:通過 ISO9000 認證,表明企業質量管理達到一定水平,產品質量將得到有效保證和不斷改進;通過 ISO14000 系列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認證, 表明企業愛護環境,是對社會負責任的;通過OHSAS18000 職業健康與安全體系認證, 則表明企業尊重人權、重視人身健康與安全,處處以人為本,講究道德和信譽。所有這些認證, 都是對企業品質的肯定, 為企業帶來商機和利潤。
第五, 提高創新能力。技術性貿易壁壘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 這就提示我們, 企業要以市場為導向,與科技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攜手,注重科技創新, 開發自己的核心技術, 應對挑戰。
作者:李克辛
商務部 研究院 《國際經濟合作》 2004年 第9期
(信息來源:貿研院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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