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曉棠專欄
有一對男女,互相關心,在彼此需要時,不遺余力地幫助。我問過其中的他,有沒有想過讓她做自己的情人。他答,想過。不過他預計這種狀況會很糟,他說,與其要一個糟糕的情人不如要一個可愛的朋友。不知道是誰給這種關系定義為“第四類情感”———比愛情少一點,比友情多一點。
感情可以歸類嗎?有第四類就有第一、二、三類情感。資料顯示前三類感情大致界定為:第一類情感是親情,第二類是愛情,第三類是婚外情。如此,除了第一類感情是指血親外,其后三類都跟性有關系。合法性關系是第二類,不合法性關系是第三類,有性想法但不發生性關系是第四類。在克制不了性關系的泛濫,男男女女們掩耳盜鈴般歌頌起第四類情感,發乎情,止于禮。假如大多數人的感情都有自設的天平,略有失衡,知道按類增減法碼,這世上的癡男怨女們將了無生趣。
最近看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誡》,十誡之六是關于愛情。19歲的男孩愛上30多歲的美婦,想方設法接近她。他在郵局工作,制造假的匯票讓她到郵局來取;為了能站在她的門口,他兼職凌晨去送牛奶;每天用高倍望遠鏡偷看她的一舉一動。而美婦有很多男朋友。小男孩主動告訴美婦,自己每天在偷看她,“因為我愛你。”美婦問小男孩這么做的目地是不是為了跟她上床?小男孩說,只是想和你在一起。美婦把男孩帶回家,讓小男孩撫摸她的身體,小男孩渾身顫抖……“這就是愛。”美婦告訴男孩,男孩傷心地跑回住處,用刀片劃破手腕動脈。男孩搶救過來了,美婦也醒悟過來,她想追回小男孩的愛,她來到郵局,小男孩漠然地看著她,“我已經不再偷看你了。”不論你是在情感層的第幾類,情感不可被猥褻,欲望不是愛的目的地,更不是衡量男女關系的尺度。
安徒生的初戀愛上同學的妹妹,可惜對方已經訂了婚;他愛上的第二個姑娘,為了與她分享自己的美好感受,安徒生開始寫自傳《我的一生》,當姑娘感受到他超出溫暖友誼的話時,開始不安,因為那時的安徒生沒有明確的社會地位和無可爭議的前程。功成名就的安徒生遇見了歌劇演員珍妮·林德,他無比迷戀她,他為她寫下《夜鶯》。安徒生每回想表達愛時,她總把話題引開。一次安徒生忘了她托辦的一件事,半開玩笑說,“你一定恨我吧?”珍妮答,“我可不能恨你,要恨,就得先愛。”安徒生終生未娶,余后的日子里珍妮每次演唱時都送安徒生一張票,“讓我在那里為你歌唱吧。”安徒生常常想起她,但是“我不想改變她的生活方式。”這段關系,是安徒生終生受益的真愛,真愛讓安徒生創作出美人魚的故事,那份無私付出的愛,算第幾類情感?
愛沒有類別,可分門別類的是關系。男女之間,若剝開愛,只論關系,當然,一切關系均是“不進則退。”
(實習生/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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