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訊】目前,我國嚴重存在金融危機爆發的巨大風險,這種危機可能是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銀行危機或某種混合形式的危機。雖然目前還不能完全預測中國將發生怎樣的金融危機,但有一點毋庸置疑,中國金融業在快速擴張的過程中已經積累了較高的金融風險。種種跡象表明,國際各種投機力量已經將中國推至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前沿:人民幣匯率頻頻告急,不動產價格脫離居民的購買能力,各種生產要素價格也在急劇攀升。雖然中國的資本市場由于制度的原因仍是波瀾不驚,但是危機的潛在因素日益積累,尤其是隨著2006年
的迫近,中國金融系統緊閉的“防火墻將面臨被逐步拆除的命運。國外游資也必然會隨著外資機構在中國的排兵布陣聞腥而來。中國的經濟體系必須直面被金融風暴襲擊的危機,中國將接受嚴峻的考驗。雖然,中國設立了相應的機構,但是如果沒有相應的立法,在對應金融危機中,政府必然十分被動。如果中國沒有一部“金融危機應急法,當政府只能依靠行政手段對應投資者的狙擊,應付金融危機這個猛獸的時候,中國是否也會同樣受到西方的指責,而凸現失信形象?中國再強大,短時間內也不能改變人民幣的弱勢貨幣地位,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才是中國的明智之舉。(13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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