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派記者葉紅菱、施建、王素慧北京報道:今年2月24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非公經濟36條”),極大地振奮了民營企業家階層,但鮮有人知的是,這份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文件源自全國政協的一份提案,而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就是“36條”建議案的提議人之一。昨天,本報記者尾隨采訪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等領導時,很偶然地得知了這一消息,當即抓住機會軟磨硬纏,終于獨家專訪到一旁向來低調的劉永好。沐浴著全國“兩會”的春風,劉永好的心情看起來很
不錯。作為“36條”建議案的參與提議人之一,他向記者娓娓道來“36條”建議案的最初形成內情。
賈慶林交下新任務
劉永好說,他是全國政協常委,也是全國政協工商聯界別的政協委員。“36條”建議案的提出,源自新一屆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對他們布置的一項“任務”。“當時,賈主席剛主持新一屆工作,就對我所在的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說:當前國家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政協經濟委員會可要發揮很大作用,希望你們研究一些重大課題。緊接著,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劉仲黎就親自安排我們進行選題,當時包括我在內的好幾個人都選了這個有關‘36條’內容的選題。”“因為我是民營企業家,又是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一員,理所當然就選了這個題目。”“2003年,我們成立了一個調研小組。其中包括劉仲黎、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教授、香港新世界總裁鄭家純等十幾人,分頭前往廣東、遼寧的很多地方,聽取了當地很多民營企業家的意見,最后形成了一份調研報告,這是‘36條’建議案的原型。”劉永好回顧說,從他們最初展開調研到形成建議案花了半年多的時間,上交給國務院僅僅一年時間,一份比他們當初的建議案更詳細更科學的“非公經濟36條”就頒布了。劉永好清楚記得,賈慶林主席告訴他,這份提案以政協經濟委員會的名義上交國務院的當天,溫家寶總理就作了批示。“那是2003年2月13日。”劉永好告訴記者,后來,在“36條”建議案上,溫總理還再次作了批示,要求由國家發改委和國務院研究部門牽頭落實。其間,國家有關部門組織了20多個單位就“36條”向民營企業和群眾征求意見和進行修改,全國統戰部、全國工商聯在這中間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提出了很多非常好的建議。
溫總理親自聽民聲
談及“36條”的制定,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曾說過一個細節:“36條”的初稿中各個目標都定得比較高,因此后來征求各個部門意見時,有些部門可能一開始理解不夠,又把“36條”放了下來。對此,劉永好也說,“36條”的出臺確實經歷了一個“一波三折”的過程。在一些部門有思想波動時,溫總理再次作出批示:由曾培炎同志親自負責。因此,國家發改委和國務院研究室等部門又具體牽頭落實該建議案。大家對“36條”的制定又提高了認識的新高度。這樣,在征求了20多個部門意見后,經過差不多一年的時間,“36條”出臺了。“其間,我記得就‘36條’的制定,有關部門至少5次征求和聽取了民營企業家和政府部門的意見。一次在青島、兩次在浙江、一次在成都、還有一次在中南海舉行。其中,溫總理至少三次親自參加會議聽取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對‘36條’的意見。”“當時在成都的一次會議上,我提了一些建議,包括輿論氛圍的建設、金融的信貸支持、行業的支持和中小企業的投資以及民營企業對就業所作的貢獻等問題。當時,我注意到我發言的時候,總理不斷地在做筆記,而且還不斷插話,對某些問題發表他的意見。”劉永好激動地說。劉永好接著說,成都的這次會議馬凱、李榮融等一些國家部委領導都參加了。如此高規格的總理親自出面,進行大范圍調查研究非公經濟的會議,這是前所未有的。其間,兩次在浙江的會議,總理都親自參加和主持,并聽取民營企業家的意見。在成都,總理也是親自參加,聽取企業家意見。另外,在中南海,也請了一些企業家去征求意見,包括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提了很多好的建議。
“36條”具劃時代意義
劉永好指出,事實上,國務院最終出臺的“36條”文件,已經大大豐富了當初全國政協所提的建議案。“當時我們的建議案件總共才17頁,主要包括對幾個地方非公經濟進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我們的建議。”他回憶說,這包括提出在市場準入、金融融資、財稅金融方面的支持,和輿論環境的營造,以及對國家舊政策的清理和新政策的制定提出一些建議。“但我們提到的這些建議‘36條’上都有,而我們沒有提到的‘36條’也有,大大超過了我們的預期,‘36條’比我們上交的建議案內容更充實、更科學。”這位蜚聲海內外的著名企業家深有感觸地說:“我親歷了‘36條’的制定過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國家發改委在發展、改革方面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因為‘36條’的制定和推動實施的過程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個改革的過程。今年是改革年,而擔負著改革重任的發改委是以‘非公經濟36條’為起點推動改革的。從這個角度看,‘36條’的推動更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標志著我國政府在改革上邁上了新的臺階。”(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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