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8年的32.6%下降到2004年底的1.21
%國家開發銀行不良貸款率為何能從1998年的32.6%下降到2004年底的1.21%?11日開行行長陳元接受訪談時道出了訣竅。
陳元說:“因為我們嚴把入口,審查非常嚴格,嚴到基本上有一點問題的都通不過。
我們貸款不由我決定,是由大家投票決定,100多個人投票,我最后只能對大家投票的結果畫圈認可。這是一種融資民主的約束,是集體投票制度,這樣就使新增的不良貸款很低。現在不良貸款是原有過去歷史上的貸款結果,而不是近幾年新增貸款當中出現的不良貸款。最近幾年貸款當中新出現的不良貸款比例非常低。”
據了解,2004年,開行在堅決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過程中,保持和鞏固了先進的市場業績,主要經營指標連續三年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截至2004年底,開行的信貸資產達13786億元,當期本息回收率99.77%;不良貸款率1.21%,同比下降0.13個百分點;風險準備金對不良貸款覆蓋率達285%;資本充足率10.5%。
從2002年開始,開行不良貸款率逐步進入穩定期,連續三年在3%-0.5%的范圍內小幅波動,與國際一流銀行進入穩定期后的特征一致。6年來,開行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資產率持續下降,主要經營指標已進入國際先進水平,2004年被《國際金融》雜志評選為亞洲最盈利的銀行之一。
在談到銀行的信譽時,陳元說,“你用了公眾的錢,你就要負責。如果開行整體業績下降,甚至虧損,就面臨整個市場信譽的下降,籌資成本就會上升,評級就會下降,各地合作就會遇到困難。現在絕大部分業績和運行不是建立在純政府信用上,而是建立在市場業績上。”
對于金融監管的作用,陳元認為,銀行首先要實現治理結構,否則金融監管難以發揮積極的作用,更代替不了治理結構。他指出,“對于銀行來說,特別是商業銀行,吸收存續,有龐大的結算支付網絡,這個網絡不僅服務于吸收存款和自己的資金來源,更多的是服務于社會資金的運轉。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必須是嚴絲合縫,不能跑冒滴漏。如果不這樣,損失的將不是哪一個人的問題,而是社會的損失,是公眾的資金,是銀行的信譽。”
作者::楊慶兵 田發偉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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