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芳卿
目前,沈陽市出租車計時器普遍不準,且多是快于北京時間,少則快幾分鐘,多則快近半個小時。部分的哥表示,這是人為調快了出租車計時器的緣故,并造成沈城出租車提前進入“夜間計費標準”,使乘客利益遭受侵害。
打的被宰“一元錢”
今年年初,一位來自南方的外地讀者投訴稱,元旦剛過,他出差到沈陽,與朋友吃完晚飯后,他乘出租車前往下榻的賓館,一貫精細的他發現,出租車的計時器不準。出租車司機承認,該車計時器比北京時間快10分鐘,當時計時器顯示為22時05分。該出租車提前進入“夜間計費標準”達10分鐘。
按規定,沈陽市出租車夜間計費標準,22時以后,起步價由每3公里7元,調整為8元;3公里以上,從每600米1元調整為每500米1元,候時費每3分鐘1元。
到達目的地后,該出租車司機按8元錢收取車費,經過據理力爭之后,這位的哥才不情愿地退還給他1元錢。此后,他在沈陽期間又遭遇兩次這樣的事情。
計時器全都快一拍
接到讀者投訴后,記者分別以乘客和記者的身份、歷時1個多月,對150多臺沈城出租車進行調查發現,被查車輛幾乎全部都快于北京時間。除個別車輛計時器“誤差”在1分鐘之內外,絕大部分車輛要快3分鐘以上;其中,25%左右的車輛計時器要快10分鐘以上,最快的接近半個小時。
的哥們表示,計時器走快的現象很普遍,至于快的原因,也有不同的解釋。不過,一位叫李強的司機坦然承認,在計時器上動了手腳,以提前進入“夜間計費標準”,并稱,沒有相應的機構來監督出租車計時器。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如果不主動提及,的哥們不會主動向乘客告知計時器走快這一事實。更不會主動減免因提前進入“夜間計費標準”而多收的費用,有時,即使記者據理力爭,一些的哥仍然以各種借口不退還。
法律專家:涉嫌惡意欺詐
當記者拿著出租車發票找到沈城某出租車公司時,該公司在詳細聽取記者投訴,并和相關司機對證后,承認該公司司機多收了記者1元錢。該公司負責人委婉地坦承,由于管理漏洞,該公司確實有司機在計時器上做手腳。由于這項“技術”并不復雜,所以計時器“不準”已成為沈陽市出租車業的行業現象。因為很少有乘客對此投訴,所以,一些公司管理者要么不知道這一問題的存在,要么站在“同情”的哥的角度,對此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據其透露,沈城出租車乘客主要以本地人為主,而以沈陽人的生活習慣,一般晚上有事晚歸也多在22時前后回家。該公司調查顯示,夜班的哥1/4以上的收入要來自這一時間段。
遼寧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律師張景文表示,故意調快計時器,以提前進入“夜間計費標準”的行為是一種惡意欺詐行為。
《時代商報》
《市場報》 (2005年03月11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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