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借改革之名催生特殊人群
翟偉
新聞點擊:目前,各地不斷傳來政府公務用車改革的消息,有一條措施驚人相似:按職位高低發(fā)放交通補貼,高的每月一兩千元,一般工作人員幾百元。此前還有報道說,北京
市公務車改革的試點工作實際上已在一些區(qū)縣悄然施行,處級干部每月補貼1300元至1500元。
評:“屁股底下一座樓”早已引起群眾的強烈反感,深化公車改革對于節(jié)約財政支出、規(guī)范公務員行為,改善干群關系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但在如何推進公車改革的方式上,卻存在著不小的分歧。有專家學者認為,要承認現(xiàn)實,以寬容態(tài)度,建章立制,才能真正解決問題。這種理論在一些公務人員中大有市場,通訊、住房補貼等“利好”消息接連而至,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只要公務員“不出事”,退休就可獲得一筆可觀的“廉政保證金”。
從某種意義上說,車改制度實際上是幫助一部分人實現(xiàn)了先富裕起來的目標。不過,這部分人不是普通百姓,而是人民的公仆。如果有一天,政府機關的領導干部高興地宣布,通過車改,人民教師、工人、農民購車的比例增加了若干,為拉動國家汽車產業(yè)做出了貢獻。那這樣的改革群眾是歡迎的。
有一種奇怪的論調:推行公車改革有利于增強干部平民意識。在當前貧富差距較大,總理在為困難群眾就業(yè)難、看病貴、上不起學而著急的時候,眾多干部紛紛開著私車招搖而過,這不能說是改革的初衷,實際上是增大了與群眾的距離。
公車改革不能簡單地等同于發(fā)放補貼。這項改革如果不同精簡機構、裁減冗員、轉換職能、績效考核聯(lián)系起來,到頭來,不斷增加的處長、科長們仍會“吃”光國家的專項資金,最終使國家和地方財政不堪重負。此外,這項制度的出臺必須要廣泛征求群眾的意見。
《京華時報》
“經濟適用”難敵“雁過拔毛”
舒圣祥
新聞點擊:“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種公共福利,但現(xiàn)在已經出現(xiàn)了種種難以控制的違規(guī)現(xiàn)象,違背了制定政策的初衷,又給國家造成了經濟損失。”兩會期間,全國政協(xié)委員、西安市原政協(xié)主席傅繼德提交了《關于停止開發(fā)建設經濟適用房》的提案,再次使經濟適用房成為熱點話題。
評:如果僅僅是因為經濟適用房相關政策不夠完善,在實施過程中漏洞太多,就停止開發(fā)建設未免牽強。———這些畢竟只是“技術性失誤”,以技術小問題否定政策大問題,顯然不是可取的價值思維。筆者以為,經濟適用房問題其實遠不止“技術性失誤”那么簡單。換句話說,企圖通過簡單的政策修正來解決目前存在的經濟適用房難題,并不能對癥下藥。
經濟適用房承載著百姓的公益期待,是作為一項旨在促成“居者有其屋”的政府公共福利而推出的。興建經濟適用房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窮人買得起房子,就是要在“嫌貧愛富”的“市場”旁邊,通過“計劃”的手段為窮人準備一杯解決溫飽的菜羹。然而,經濟適用房的具體制度安排,卻使原本美好的政策設想成為一種烏托邦式的幻想。
筆者愿意用“雁過拔毛”來形容我們目前的經濟適用房政策。拔頭批毛的是地方政府中的“權力尋租”者。國家規(guī)定土地一級市場掌握在政府,二級市場必須實行拍賣,但經濟適用房建設并未按此辦理,甚至連常做形式主義的招投標都免了。開發(fā)商是第二批拔毛者,也是最狠的拔毛者。首先是政府把大量資金根據(jù)開發(fā)面積等投給了開發(fā)商;其次,由于售價監(jiān)控不嚴,開發(fā)商又可以從買房者那里大賺一筆;更有甚者,有些開發(fā)商在蓋經濟適用房的同時,還會從政府手里得到一塊好地段的地皮,做為補償和激勵。這樣一來,開發(fā)商可以賺取三份不菲的收入。富人買房者是第三批拔毛者。窮人連“經濟適用”都承擔不起,他們卻為如此低價而垂涎三尺。為窮人建的經濟適用房,往往淪為富人從事房產投資的“廉價”目標。
試問,經過這層層拔毛之后,留給窮人的“公共福利”還能剩多少?,依筆者拙見,強化公共福利的社會效應,就必須盡量減少福利發(fā)放的中間環(huán)節(jié),減少覬覦者拔毛的機會。種糧直補之所以讓農民開心,正因為農民可以看得見實實在在的政府福利。鑒于此,有人提倡對窮人進行直補;也有人認為應該大力發(fā)展“廉租房”,只收取象征性租金,或者直接把租金差額補給百姓。這些設想較之經濟適用房,也許更能“經濟適用”些。
《新華網(wǎng)》
《市場報》 (2005年03月11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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