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安)從4月1日開始,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在從事運輸業務的時,將要到商務部進行備案。
昨天,商務部發布2005年第9號部令,頒布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備案辦法”)。
據介紹,《備案辦法》對備案機關、程序、變更、注銷等作了明確規定。國際貨代企業備案不設門檻,不收取企業任何費用。據悉,針對國際貨代企業實施備案,僅僅是商務部規范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管理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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