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增值稅改革重新回歸“增量”抵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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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9日 14:02 證券時報 | |||||||||
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近日公布了2005年東北增值稅轉型試點改革的新規定。新規定最引人注目的轉變是,增值稅的進項稅抵扣方式將從“全額”抵扣重新回歸到“增量”抵扣。這距離兩部門2004年年底緊急通知從“增量”變“全額”抵扣,只有兩個多月的時間。另外,納稅人可以放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抵扣權,選擇加速折舊的辦法。 業內人士認為,從“增量”到“全額”,再重新返回到“增量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定還稱,增值稅稅額要按照2005年實現應繳增值稅超過2004年應繳增值稅部分計算,即所謂的“環比”方式,而不是原方案中以2003年應交增值稅為基數計算新增增值稅稅額。業內人士認為,按此計算,會使企業在采取“增量抵扣”時獲得退稅的可能性有所增加。 此外,新規定還要求,納稅人可放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抵扣權,選擇放棄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聲明,并自提出聲明的所屬月份起將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不得再計入進項稅額抵扣。對納稅人已放棄抵扣權又改變放棄做法,提出享受抵扣權請求的,須自放棄抵扣權執行月份起滿12個月后,經稅務機關核準,方可恢復其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權。其他有關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政策規定,仍舊按照去年相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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