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個稅法值得我們期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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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9日 09:45 上海證券報 | |||||||||
據報道,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表示,個稅法已列入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范疇,個稅起征點將醞釀提高。 為什么個稅法值得我們關注和期待?首先,個稅法的制定和個稅起征點的醞釀提高,是對民意的積極回應,是稅收立法踐行"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去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馬蔚華、姜德明、周紅玲及全國政協委員劉家琛、王志瓊、趙學銘就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稅收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對納稅人權益的"傲慢與偏見"。尤其是1992年頒布的現行《稅收征管法》在立法上帶有濃厚的行政本位色彩,對稅務機關的權力與納稅人的權利的規定明顯存在失衡狀態。稅收立法應當變稅務機關本位為納稅人本位,淡化稅法的行政管理色彩,使稅法真正成為納稅人的權利宣言和權利法案。實踐證明,漠視納稅人權益的法律終究要被納稅人所漠視。 其次,個稅法的制定和個稅起征點的醞釀提高,也是調節社會貧富差距必要的立法對策。最近,中央黨校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頗值得關注。在對107位地廳級領導干部進行的調查中,"收入差距"(占75.7%)被認為是2004年存在的最嚴重社會問題,同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占72.9%)成為2005年這些領導干部最關注的體制改革問題。據了解,這兩個問題成為"首要問題"還是近年來的第一次。相關統計資料也顯示,最近幾年來我國貧富差距呈拉大態勢。因此,有必要通過包括個稅在內的機制有效遏制不合理貧富差距,合理兼顧效率與公平,更好地統籌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和利益要求,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 個稅是調節公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現行起征點明顯與調節貧富差距的初衷相悖,按照現行的起征標準,工薪階層反成了個稅繳納的主體。相對于高收入人群來說,這是不公平的現象。從1980年開始實行的800元個稅起征點,時至今日仍然沒有統一提高,這樣的起征標準和個稅制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現實情況的要求了,也難以體現公平稅負。據了解,個稅的65%都來自工薪階層,本該以調節個人收入、平衡社會財富等為主要目的個人所得稅,已經越來越有些誤入歧途了,難怪社會輿論對改革個稅征管體制和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越來越高。 此外,個稅法的制定和個稅起征點的醞釀提高,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稅收是一個國家不可或缺的利益調節手段,稅負不公、社會貧富差距過大,必然激發社會不同階層、不同利益主體的矛盾和沖突,與時俱進地提高個稅起征點、制定公平科學的個稅法,有利于從個稅征管層面有效調節社會貧富差距,化解社會的利益沖突,協調不同利益主體的沖突,實現良性的利益博弈和均衡的利益格局,進而實現社會的和諧。 可見,公平、科學的個稅法當然值得我們納稅人期待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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